读卷官
官名。殿试中审读试卷之官员。金代设十九人,元代设二人。明代设十七人,以内阁、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翰林院堂上官充任。殿试时,于东阁审阅试卷,详定高下,届期赴文华殿读卷唱名。清初设十四人,雍正元年(1723)改十二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减为八人,用大学士二人、部院大臣六人,自后沿以为例。考卷评阅之后拟名次以进呈,候皇帝裁决。
官名。殿试中审读试卷之官员。金代设十九人,元代设二人。明代设十七人,以内阁、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翰林院堂上官充任。殿试时,于东阁审阅试卷,详定高下,届期赴文华殿读卷唱名。清初设十四人,雍正元年(1723)改十二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减为八人,用大学士二人、部院大臣六人,自后沿以为例。考卷评阅之后拟名次以进呈,候皇帝裁决。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生卒】:1788—1833【介绍】:清江苏镇洋人,字伯孚,一字竺君,又字笃君。嘉庆举人。官刑部郎中。有《泾西书屋诗文稿》。
即“石抹咸得不”。
读音:zhū yù齐简公臣诸御鞅后。(见《姓考》)齐简公有臣曰诸御鞅。(见《吕氏春秋·慎势》)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塔尔巴哈台界志》。1870年8月12日(清同治九年七月十六日),清朝钦差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穆罗姆佐夫在塔尔巴哈台签订,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第三个子约
【介绍】:宋淮人,字叔起。随州土豪,有膂力,善机变。每战,被发肉袒徒跣,挥双刃奋呼入阵,人马辟易。宁宗嘉定十二年,金人犯襄阳、枣阳,京湖制置使赵方檄再兴等御之。自是无日不战,数创金兵。授神劲统制,迁鄂
【介绍】:北魏齐郡益都人。官高阳太守,所撰《齐民要术》,为我国最早农学专著。
官名。北魏置。属尚书省库部曹。《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年(477)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官
官署名。辽南面东宫官,袭唐制,总领东宫政令。设太子詹事、少詹事、詹事丞、詹事主簿等官。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以左、右詹事各一员为长官。其下设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二人。又别置宫
同“折五鹿角”。清王涛《赠唐魏公》诗:“雄辩惊四筵,高谈折五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