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置户口牌甲
清顺治元年(1644)以总甲及十家牌法编置户口之总称。其目的在于加强对民户的管理和控制。凡各府州县卫,所属乡村,十家置一甲长,百家置一总甲。遇逃人奸宄事故,邻右报知甲长,甲长报知总甲,总甲报知府州县卫,府州县卫核实解部。若一家隐匿,其邻、甲长、总甲不行首告者,俱治以重罪。
清顺治元年(1644)以总甲及十家牌法编置户口之总称。其目的在于加强对民户的管理和控制。凡各府州县卫,所属乡村,十家置一甲长,百家置一总甲。遇逃人奸宄事故,邻右报知甲长,甲长报知总甲,总甲报知府州县卫,府州县卫核实解部。若一家隐匿,其邻、甲长、总甲不行首告者,俱治以重罪。
【介绍】:明浙江鄞县人,字禹陈。万历十四年进士。授宁国知县。岁饥,请免赋,劝助赈。调丹阳,又逢荒年,修荒政如宁国。积劳成疾而卒。
【介绍】:李贺《马诗二十三首》其十九诗句。善相,即佛家所说的清净慈悲的妙相;章台,长安街道名,汉代京兆尹张敞常经过这里,因以喻指势利之途。诗意谓高洁之士不懂得奔走钻营。
四十四卷。曹本荣编。曹本荣(1621-1664),清代黄冈(今属湖北省)人。字木欣,号厚庵。顺治己丑(1649)进士,累官国史馆侍读学士,充经筵讲官,与傅以渐撰《易经通注》,其学从王守仁致知之说,尝论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唐苏州吴人。以博学称。少与陈子昂、宋之问等交游,虽才学不逮,而风流强辩过之。举制策甲科。武则天时,擢监察御史,累迁凤阁舍人。于寒品晚进,必悉力举荐。人有过,辄面折,退无一言。玄宗开元初,迁大
【生卒】:1697——1779字云倬。直隶安州(今属河北)人。雍正二年(1724)状元。历官刑部侍郎,户部、兵部、礼部等尚书。为官俭朴,不求名。先后督学广东肇高、广韶,充《大清一统志》副总裁官,供职上
读音:Kuísū元代蒙古族姓氏。《续通志·氏族略》收载,其注引 《孝子传》云: “彻辰台,奎苏氏。”未详其源。
见《宋高僧传》。
三国吴改烝阳侯国置。治今湖南邵东县东南。属衡阳郡。东晋废。
管理京都治安官员通称。《南齐书·长沙威王晃传》: “私载数百人仗还都,为禁司所觉,投之江水。”《梁书·何敬容传》: “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夜盗官米,为禁司所执,送领军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