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
书名。明末清初王夫之撰。一卷。竣稿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针对明末社会积弊,就田制、赋役、财政、吏治、军制、科举等项,一一稽考古制,评论得失,提出改革意见。主张“有其力者治其地”,土地并非“王者之所得私”,“故改姓受命而民自有其恒畴,不待王者之授之。”试图“因时之极敝而补之”,以使“教有本,治有宗,立国有纲,知人有道”。因知其说难以实现,自云:“吾老矣,惟此心在天壤间,谁为授此者?故曰《噩梦》。”
书名。明末清初王夫之撰。一卷。竣稿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针对明末社会积弊,就田制、赋役、财政、吏治、军制、科举等项,一一稽考古制,评论得失,提出改革意见。主张“有其力者治其地”,土地并非“王者之所得私”,“故改姓受命而民自有其恒畴,不待王者之授之。”试图“因时之极敝而补之”,以使“教有本,治有宗,立国有纲,知人有道”。因知其说难以实现,自云:“吾老矣,惟此心在天壤间,谁为授此者?故曰《噩梦》。”
即“纳力不剌台吉”。
明代*灶户之一种。于福建等地依山而居,离海较远,不拥有制盐工具及设备。其*灶课往往折银上纳。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生卒】:1150—1194【介绍】:宋抚州崇仁人,字春伯,号此庵。孝宗淳熙二年进士。累迁校书郎,兼国史院编修。为皇孙教授,摭古事劝戒,为《鉴古录》以进。迁兵部尚书。光宗不朝重华宫,点与侍从同列奏请过
二卷。清崔述(1740——1816年)撰。崔述字武承,号东壁,直隶大名(今河北省太名县)人,乾隆举人,嘉庆间官至知县。三十岁以后因见群经传记注疏与经文有异,就从怀疑而至辨伪、考信。考辩先秦古事,一切以
397 ① 打扮;装饰。《韩诗外传》卷五:“善粉饰人者,故人乐之。”褚少孙《史记.滑稽列传》附录:“巫行视人家女好者,云:‘是当为河伯妇。’……共粉饰之,如嫁女床席。”引申为褒奖之意。《三国志.吴志
官名。隋朝鸿胪寺崇玄署置为长官,一员,从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增为正七品。唐朝为宗正寺崇玄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京都诸寺观名数、道士帐籍及斋醮之事。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
同“歌五袴”。宋刘辰翁《瑞鹤仙.寿翁丹山》词:“太平易作。听父老,歌襦袴。”宋 平江妓《贺新郎.送太守》:“怕宣郎、旌旗轻转,易歌襦袴。”
武官名。辽置,见“行军都押司”。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晋.杜预注:“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被发而祭,有象夷狄。”伊川,周朝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