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济户
元初北方户类之一。即协助全科户(科取全部赋税的户)承担赋税的人户。主要是漏籍(括户时未登记被查出的)、老弱、析居等缺少丁力产业难以全科之户,所纳税额为全科户的一半。至元十三年(1276)前后,入籍的协济户达十八万之多,约占北方户数的十分之一。二十六年,全部改为全科户。
元初北方户类之一。即协助全科户(科取全部赋税的户)承担赋税的人户。主要是漏籍(括户时未登记被查出的)、老弱、析居等缺少丁力产业难以全科之户,所纳税额为全科户的一半。至元十三年(1276)前后,入籍的协济户达十八万之多,约占北方户数的十分之一。二十六年,全部改为全科户。
唐置,属营州。治所在汝罗城(今辽宁义县东南石佛堡镇南王民屯)。辽废。
瞭望之楼。秦惠王二十七年(前311),张仪、张若等在蜀中筑成都、临邛等城,并置观楼、射圃以为武备。
清代分给旗庄庄头的田地。丈量旗地、官庄、屯田用绳作单位,一绳为四十二亩。清初凡百姓带地投充或愿领入官地亩者皆为纳银庄头,各给之。
明代铨选方式之一。不定期举选,以恩例铨任举人为官。
即红剥银。漕船遇浅,雇民间小船剥运所支付之款,称剥浅银。清初设红剥船六百艘,每船给田四十顷,收租赡船,免其征科。康熙三十九年(1700)裁红剥船,将原租额分派各省,于漕粮项下编征解粮道库支发。
篇名。清龚自珍著。为其早期经济思想之代表作。认为社会治乱根源于社会财富分配状况,指出:“浮不足之数相去愈远,则亡愈速;去稍近,治亦稍速。千万载治乱兴亡之数,直以是券矣。”强调“贫富不相齐”最终导致“丧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工曹清吏司”。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南史.江淹传》:“〔江淹〕尝宿于冶亭,梦一丈夫自称郭璞,谓淹曰:‘吾有笔在卿处多年,可以见还。’淹乃探怀中得五色笔一以授之。尔后为诗绝无美句,时人谓之才尽。”又《太平广记》卷二七七引《南史.梁江淹》
一作干盐池。在今宁夏海原县西北盐池乡东南老城。《清史稿·地理志》:固原州西北有“干盐池堡水,径打拉池,县丞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