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足之说
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反对者造为朝廷有“三不足”之说,即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熙宁三年(1070),神宗闻陈荐言,知有此说,以问安石。安石否认有此主张,并对所谓“三不足”者发表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神宗躬亲庶政,每事惟恐伤民,即惧天变;顺纳人言,即非不恤人言,若人言不合于理,自不足恤;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为固然之理,仁宗在位数十年,即曾数次修改。
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反对者造为朝廷有“三不足”之说,即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熙宁三年(1070),神宗闻陈荐言,知有此说,以问安石。安石否认有此主张,并对所谓“三不足”者发表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神宗躬亲庶政,每事惟恐伤民,即惧天变;顺纳人言,即非不恤人言,若人言不合于理,自不足恤;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为固然之理,仁宗在位数十年,即曾数次修改。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清置,属镇海县。即今浙江宁波市东北十六里庄市镇。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南部。面积27平方千米。人口2.1万。镇人民政府驻庄市,人口 4500。1949年置镇,1958年后改公社,1987年复置镇。产稻、
学官名。唐代国子学、四门学置,掌佐博士、助教讲授经义。初无定额,长安四年(704)定置四员。宋淳化五年(994)于国子监置,以京朝官充任。皇祐四年(1052)定以八人为额,须年四十以上,通明经义,行为
西汉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人。汲黯之弟。武帝时为九卿。元封二年(前109),河决瓠子二十余岁,梁楚之地连年饥荒,遂奉命与郭昌发卒数万人塞瓠子决河。自后梁楚之地无水灾之害。
见“苻丕”(1340页)。
在今湖南岳阳市东北。《方舆纪要》 卷77岳州府临湘县: “赵公港在县治 (今陆城镇) 东。旧有堤倾圮。元泰定间,县尹赵宪筑成之。水患遂平。”
?—1631柴一作豺。明末人。农民起义首领。崇祯三年(1630)攻合水。次年与独行狼克中都,后被明军诱杀。
①在今江西星子县南。《舆地纪胜》卷25南康军:石堤“在军之南壁。以石为堤,横截洪流, 内浚二澳,可容千艘,往来之舟得以善济”。《方舆纪要》卷84星子县:石堤“宋元祐中,知军吴审礼始栅木为障,崇宁四年,
即“枭首”。
【介绍】:丘为弟,行二十二。苏州嘉兴(今属浙江)人。肃宗时官诸暨令。宗初入浙东节度幕。后入朝为祠部、仓部员外郎。贞元初,归隐苏州临平山。《全唐诗》存诗11首,联句2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