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
地名。见“珲春厅”(1794页)。
地名。见“珲春厅”(1794页)。
一卷。清端木埰(生卒年不详)撰。此为端木氏刊巾箱本《楚辞》的附录,不采用传统的随文注释方法,而是单独成篇的述评《离骚》的文字。全文697字(标题不计),主要说明《离骚》一诗各节内容,揭示作者用意,并照
又作杨纡、阳盱。即杨陓。《周礼·职方》:“冀州泽薮曰杨纡”;《淮南子·墬形训》:“秦之阳纡”;《淮南子·修务训》:“禹之为水,以身解于阳盱之河”,皆即此。
即新崩滩。在今四川巫山县东长江中。南宋范成大《吴船录》:神女庙东“二十里至东奔滩,高浪大涡”。《方舆纪要》卷69巫山县:大江“东奔,即新崩之讹”。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置,属山西行都司。治所即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乡。永乐元年(1403)徙治北直隶境,宣德元年(1426)复还旧治。正统十四年(1449)移治旧镇朔卫城(今山西左云县),
原意为治理。汉代为郡县右曹大使别称。右曹即指主簿、督邮、五官掾、功曹等总揽内外众务之职吏。地位较高。魏、晋、南北朝州、郡国、县府所属摄诸曹、理众事,地位最尊。三国时魏国多指郡功曹,晋多指郡国主簿,南朝
三十卷。清彭年撰。彭年,清内府镶黄旗人。道光十四年(1834)任粤海关监督。是书即于彭年在任时修,至道光十八年修成。是书首为凡例。卷一为皇朝训典,卷二至卷四为前代事实,卷五、卷六为口岸,卷七设官,卷八
源见“梁鸿赁庑”。指贤士居贫之处。清厉鹗《朝天子.送楼于湘归吴门》曲:“鹤市谁依,鸿庑单栖,算归时仍客里。”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四百四十一种,八百一十卷。清曹溶(详见《崇祯五十宰相传》)编辑,陶越增订。陶越字艾村,为曹溶门人,余事不详。曹溶辑成此书,初仅有抄本,卷首分列四部,以类相从,一曰经翼,二曰史参,三曰子类,四曰集余。集
东汉时百姓犯法后,用以赎罪之钱。实为贪官污吏聚敛的一种名目。《后汉书·虞诩传》:“是时长吏、二千石听百姓谪罚者输赎,号为义钱。托为贫人储,而守令因以聚敛。”清方以智《通雅·事制》:“义钱、金选,罪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