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郡
南朝陈改天门郡置,属荆州。治所在石门县(今湖南石门县)。隋开皇九年(589)平陈后废。
南朝陈改天门郡置。治石门县(今属湖南)。隋开皇九年(589年)废。
南朝陈改天门郡置,属荆州。治所在石门县(今湖南石门县)。隋开皇九年(589)平陈后废。
南朝陈改天门郡置。治石门县(今属湖南)。隋开皇九年(589年)废。
①明置,在今江西贵溪县东南。明置巡司于此。清乾隆时巡司移驻上清镇。②约在今浙江慈溪市东南部。《方舆纪要》 卷92定海县: 管界寨在 “县西北六十里。宋曰水陆管界巡简寨,在县城内。嘉祐中迁澥浦上,改今名
秦置。治今河南开封县东南陈留城。《汉书·地理志》注:“孟康曰:‘留,郑邑也,后为陈所并,故曰陈留。’臣瓒曰:‘宋亦有留,彭城留是也;留属陈,故称陈留也。”’为秦、汉间重要都市。《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水陂名。在唐河南道汴州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东。贞观十年(636)县令刘雅筑,溉田百顷。
官名。南朝梁置,称为五德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十六班,与智威将军等代旧征虏将军,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六班。陈沿置,改称为五威将军之一,定为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如加
佛教名词。旧译为五阴。“蕴”是梵文Pancaskandha的意译。含“集聚”、“和合”之义。佛教认为,人的身心均非真实的存在,只是由“五蕴”聚合而成:一色蕴(Rupa),指“四大”、“五根”、“五尘”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
《北史.古弼传》:“太武(北魏太武帝拓拔珪)大阅将校于河西,弼留守,诏以肥马给骑人,弼命给弱者。太武大怒,曰:‘尖头奴,敢裁量朕也!’”古弼头尖,故太武帝斥他为尖头奴。时人因其头尖,又“弼”与“笔”谐
即今湖北当阳县北百宝乡。《清一统志·荆州》:百宝砦“在当阳县北五十里”。
①辽置,总领漠北阻卜 (达旦)诸部。治所在镇州建安军(可敦城),即今蒙古国布尔根省青托罗盖古城。余靖《武溪集》卷17《契丹官仪》:“其西北招讨掌挞笪边事。”史愿《亡辽录》:“沙漠府,控制沙漠之北,置西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