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可
西汉武帝时人。汉武帝下算缗钱令,对商人征收资产税,商人多隐瞒财产具报不实。遂再下告缗令,鼓励旁人揭发,凡被告者没收其全部财产,并以所没收财产的一半奖给告缗人。他被任为告缗长官,主管全国告缗事。当时商人中家以上大都遇告破产,西汉政府所得财物以亿计。(24下/1170,参见《史记》)
允恭子。咸平进士。咸平二年(999),其父患病,朝廷遣其子大理评事可侍疾。可喜为文,有吏才,历户部、盐铁判官,知洪、宣、润、寿、谭诸州,官至都官员外郎。
西汉武帝时人。汉武帝下算缗钱令,对商人征收资产税,商人多隐瞒财产具报不实。遂再下告缗令,鼓励旁人揭发,凡被告者没收其全部财产,并以所没收财产的一半奖给告缗人。他被任为告缗长官,主管全国告缗事。当时商人中家以上大都遇告破产,西汉政府所得财物以亿计。(24下/1170,参见《史记》)
允恭子。咸平进士。咸平二年(999),其父患病,朝廷遣其子大理评事可侍疾。可喜为文,有吏才,历户部、盐铁判官,知洪、宣、润、寿、谭诸州,官至都官员外郎。
南齐“给事黄门侍郎”的俗称。
亦作康,又名巴尔喀木。地区名。藏语音译,屡见于清康熙、雍正间官书。大体指今西藏昌都地区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与卫(危)、藏、青海等并为土伯特人所居之地。雍正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乱事后,收抚喀木境内藏族僧
①官署名。见“外兵省”、“外兵曹”。②外兵参军的简称。《梁书·南平元襄王伟传》:“府迁骠骑,转外兵。”③兵制名。又称外军。为中央属兵驻于外地者。始置于三国魏。有中直兵、外兵、骑兵参军。北齐之制,尚书郎
读音:Yǎnzhōu【源】 ①系自姬姓,吴王之后,见《姓源》(17)。②州姓为偃姓之后,盖合本姓与分姓而为氏(60,62)。【人】 偃州员,春秋时吴人,见《左传》(60,62)。历史上罕见复姓。《姓氏
唐武德七年 (624) 改襄安县置,属庐州。治所即今安徽巢湖市。宋属无为军。南宋绍兴五年(1135) 废,旋复置,景定三年 (1262) 升为镇巢军。元至元二十八年 (1291) 复为巢县,属无为州。
明末湖广石梁土官。土家族。崇祯间(1628—1644),自带土兵粮饷,同容美(在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元助明军镇压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军,“以功”由石梁(在今湖北五峰县西南)长官晋升为石梁安抚使。因争边
官名。南诏官,主马,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又名蒲昌海。即今新疆若羌县东北罗布泊。《山海经·西山经·西次三经》: 不周之山,“东望泑泽,河水所潜也”。《水经·河水注》: “河水又东注于泑泽,即经所谓蒲昌海也。”即“蒲昌海”。《水经注·河水》:“
即今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清一统志·西宁府二》:大通营“在大通县北一百二十里。本朝雍正二年置,城周六里,初设总兵驻防,兼辖白塔、永安二营,寻改副将,属西宁镇辖”。
1120—1200金河间(今属河北)人,字守真,世称刘河间,自号通玄处士。名医。治病多用寒凉药,对后世影响颇大。著有《素问玄机原病式》、《宣明论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