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明朝卫所制度。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分千户所、百户所。参见“千户所”、“百户所”。
官署名。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多以所为称,后渐改为局。如初设劝业所,后为实业局,初设劝学所,后为教育局。北洋政府中央机构中也有以所为称的,如财政部所辖有盐务稽核所。
明朝卫所制度。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分千户所、百户所。参见“千户所”、“百户所”。
官署名。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多以所为称,后渐改为局。如初设劝业所,后为实业局,初设劝学所,后为教育局。北洋政府中央机构中也有以所为称的,如财政部所辖有盐务稽核所。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陈家,谓汉陈平家。陈平家乃负郭穷巷,以弊席为门,但门外多有长者来访的车辙。事见《史记·陈丞相世家》。后因以“辙迹陈家巷”谓才德高而居贫处陋者。张九龄《与袁补阙寻蔡拾遗会此公出行后蔡有五韵诗见赠以此篇答
文字末出现或未被普遍使用以前,人们用以记录数字、事件、或传递信息等的方法。中国古代文献早有记载。《易·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周易正义》引郑康成注:“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
同“犀顶龟文”。宋苏轼《狱中寄子由》诗之二:“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词语犀角】 汉语词典:犀角
罢免官职。对官吏的惩处办法之一。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革职是官员最重处分,更甚者则加“永不叙用”。革职有余罪,则交刑部。革职留任者,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
咸:皆,都。与:参与。惟:语助词,也作“维”。新:更新,革新。 大家都来参加革新。 常用作号召弃旧图新之语。语出《书.胤征》:“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惟新。”唐高祖《改元大赦诏》:“宝
①见“金马门”。②指金明门。唐宫门名。内门为翰林院。李白《走笔赠独孤驸马》:“是时仆在金门里,待诏公车谒天子。”
书名。唐王焘撰。四十卷。成书于天宝十一载(752)。一至二十卷为内科病;二十一至二十二卷为五官病;二十三至二十四卷为瘿瘤、痈疽病;二十五至二十七卷为二阴病;二十八至三十卷为中恶、金疮、大风;三十一至三
官名。唐龙朔二年(662),改谏议大夫为正谏大夫。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信。周武帝※宇文邕子。初封秦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大象二年(580),为上柱国、大冢宰、大右弼。寻与子俱为权臣隋国公杨坚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