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朱尼河
在今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呼伦湖西南克鲁伦河下游附近。《元史· 太祖纪》: 岁癸亥(1203),“帝既遣使于汪罕,遂进兵虏弘吉剌别部溺儿斤以行。至班朱尼河,河水方浑,帝饮之以示众。……凡与饮河水者,谓之饮浑水,言其曾同艰难也”。《元史·哈散纳传》: “太祖时,从征王罕有功,命同饮班朱尼河之水,且曰: ‘与我共饮此水者,世为我用’。”
在今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呼伦湖西南克鲁伦河下游附近。《元史· 太祖纪》: 岁癸亥(1203),“帝既遣使于汪罕,遂进兵虏弘吉剌别部溺儿斤以行。至班朱尼河,河水方浑,帝饮之以示众。……凡与饮河水者,谓之饮浑水,言其曾同艰难也”。《元史·哈散纳传》: “太祖时,从征王罕有功,命同饮班朱尼河之水,且曰: ‘与我共饮此水者,世为我用’。”
明洪武二十七年 (1394) 置,属海南卫。治所在今海南省文昌县东北。万历九年 (1581)移今文昌县东南清澜镇。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置,治今海南省文昌市东北。万历九年(1581年)移治今文昌
在今云南广南县西北。《方舆纪要》 卷115维摩州: 宝宁溪 “在州 (今砚山县西北维摩) 东北百二十里。出宝宁山,南流合万年龙溪及折角溪之水,流入广南府界,汇于右江”。
官府为防盗禁人夜行之规定。《周礼·秋官·司寤氏》:“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唐代除上元节观灯火外,普遍实行之。先是晨暮传呼以警众,后置鼓代之。《唐律疏议·杂律·犯夜》:“诸犯夜者,笞二十;有
唐武德四年 (621) 置,治所在霍邱县 (今安徽霍邱县)。辖境相当今安徽霍邱县地。七年(624) 废。
【介绍】:唐人,世居关右。德宗建中四年,朱泚据京师叛,元一亲睹之,遂纪其事为《奉天录》四卷。
官署名。(1)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郎中)为长官,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北魏及北齐初年属七兵尚书)。西晋武帝太康中分为左、右两曹,东晋南朝仍并为一曹。北魏与左、右外兵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署名。宋代皇帝出征,于所至之处设置,以知行府事或权知行府事主其政务。建隆元年(960),石守信为扬州行营前军都部署兼知扬州行府事。雍熙三年(986),刘保勋为知幽州行府事。属官有行府推官、行府判官、
【生卒】:?——1775姓瓜尔佳。以护军校从征金川土司叛乱。先后破敌于默格尔山、木思工噶克、巴木通。升任三等侍卫,赐号“巴尔丹巴图鲁”。乾隆四十年,战死于勒乌围之役。事后列名后五十功臣。。
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