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禁
官府为防盗禁人夜行之规定。《周礼·秋官·司寤氏》:“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唐代除上元节观灯火外,普遍实行之。先是晨暮传呼以警众,后置鼓代之。《唐律疏议·杂律·犯夜》:“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有故,指公事急速及吉凶疾病之类。中唐以后,商业发展,夜市兴起,禁令渐成具文。元代有“夜禁之法”,《元史·兵志四》:“一更三点,钟声绝,禁人行;五更三点,钟声动,听人行。”有些朝代在一定时期内,针对某一地区严格实行夜禁。
官府为防盗禁人夜行之规定。《周礼·秋官·司寤氏》:“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唐代除上元节观灯火外,普遍实行之。先是晨暮传呼以警众,后置鼓代之。《唐律疏议·杂律·犯夜》:“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有故,指公事急速及吉凶疾病之类。中唐以后,商业发展,夜市兴起,禁令渐成具文。元代有“夜禁之法”,《元史·兵志四》:“一更三点,钟声绝,禁人行;五更三点,钟声动,听人行。”有些朝代在一定时期内,针对某一地区严格实行夜禁。
唐置,在今江西波阳县城东。《元和志》卷28饶州:“永平监置在郭下,每岁铸钱七千贯。”《元丰九域志》卷6饶州:永平监在“州东四里”。《方舆纪要》卷85饶州府鄱阳县“棠阴镇”条下:永平监“在府城东,唐所置
在今江西广昌县南。《方舆纪要》卷86建昌府广昌县:刘季尖“在县南五里。尖者岭也。相传汉高曾登此,下有汉王岩”。
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又称“勋爵佐领”。凡努尔哈赤时期率属归诚之女真各部落酋长,授为佐领,仍统其众,爰及子孙,世袭罔替者,均谓之“勋旧佐领”。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今南海中中国南沙群岛之校尉暗沙。1935年公布名称为东北社礁。1947年改名校尉暗沙。
①(?—1130)金女真完颜部人,本名斜也。劾里钵子,太祖同母弟。收国元年(1115),为昃勃极烈。天辅元年(1117),下金山县,降女直皮室四部,克泰州(今黑龙江泰来塔子城)。徙所降诸部于女真之地。
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岑自称定汉将军。《后汉书·公孙述传》:“王岑亦起兵于雒县,自称定汉将军,杀王莽庸部牧以应成,众合数万人。”
同“邻笛”。唐杜甫《奉汉中王手札报韦侍御萧尊师亡》诗:“处处邻家笛,飘飘客子蓬。”【词语邻家笛】 汉语词典:邻家笛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祭祀飨食进献食具。《仪礼·士虞礼》: “祝酌醴,命佐食启会。佐食许诺,启会却于敦南”,“祝飨,命佐食祭。”
即“孙子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