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北
【源】 春秋时齐国倡居社北者,因以为氏,见《风俗通》(1,7,11,12,60)。汉时高炀娶扶风社北氏女(7,12)。
历史上罕见复姓。《郑通志·氏族略》收载,“以地为氏”。郑樵注引 《风俗通》云: “与社南皆齐倡也。汉有高焬,娶扶风社北氏。”
【源】 春秋时齐国倡居社北者,因以为氏,见《风俗通》(1,7,11,12,60)。汉时高炀娶扶风社北氏女(7,12)。
历史上罕见复姓。《郑通志·氏族略》收载,“以地为氏”。郑樵注引 《风俗通》云: “与社南皆齐倡也。汉有高焬,娶扶风社北氏。”
1947年置,属湖南省。治所在今湖南隆回县北六十八里六都寨。1949年迁治桃花坪 (即今隆回县驻地桃洪镇)。在湖南省西南部、雪峰山东麓、资水上游赧水流域。属邵阳市。面积2871平方千米。人口108.2
见“少不更事”。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汪古”(1120页)。
官名。唐垂拱元年(685)改中尚方令置,为中尚署长官,员二人,从七品下,掌供郊祀圭璧及皇帝器玩。开元十八年(730)省为一人,升为从六品上。北宋虽存其名而罕除授。
本宣州,南宋乾道二年(1166)以孝宗潜邸,升为宁国府。治宣城县(今宣州市)。属江南路。辖境相当今安徽黄山、宣州、泾县、南陵、宁国、旌德等市、县地。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为路。至正十七年(1357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奕蠡王之下。
即今安徽舒城县西南龙河镇。《方舆纪要》卷26舒城县“阳山寨”条下:“县西七十里有龙河寨。……宋设戍守处。”
传说三国魏时殿前钟无故自鸣,张华以为蜀铜山崩的感应。唐虞世南《北堂书钞》卷九十七引《异苑》:“魏时,殿前钟大鸣,震骇者众。张华曰:‘此蜀山毁,故钟应之。’蜀都寻上事,皆如华言。”又卷一百八引《异苑》:
即夹谷。在今山东莱芜市西南三十里夹谷峪(李条庄南)。《左传》: 定公十年 (前500),“公会齐侯于祝其,实夹谷”。即此。一说在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城西南三十里; 又一说在今江苏赣榆县西五十里。古邑名。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