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
读音:Pàn
《姓氏词典》引 《姓谱》 收载,未详其源。
《姓氏词典》引 《姓谱》 收载,未详其源。
景义弟。东魏末,为合州刺史。
读音:wú zhī与“无知”同。
【介绍】:明末清初顺天大兴人,字玉甲,又字西山。顺治四年进士。授浙江仁和知县,官至四川按察使副使。学宗程朱。有《儒宗理要》、《西山文集》等。
执行死刑,是为了以后没人触犯死刑;实施刑罚,是为了以后不用刑罚。 表示刑罚的目的是为了制止犯罪。语出《商君书.画策》:“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也引作〔以刑止刑,以杀止杀〕。唐.
【介绍】:杜诵作。见《哭长孙侍郎》。
1903年,英印政府派遣荣赫鹏上校以谈判通商为名,率军直抵西藏岗巴宗。由于该地设防,又调集庞大兵力突然从亚东、帕里入侵。1904年,在曲米新古设和谈骗局屠杀藏军,并在江孜经激战进入拉萨。英军沿途烧杀劫
【介绍】:元广州新会人,字希吕。博学强记。弱冠从罗斗明学诗,有名于时。檄为高州学正,后以荐授南恩州教授,州判吴元良欲用为幕官,力辞不就。有《希吕集》。
唐至德二年(757)置,治所在上元县(今江苏南京市)。乾元元年(758)改为升州。唐至德二载(757年)置,治江宁县(今江苏南京市)。辖境相当今江苏省南京、句容、溧水等市县及安徽省当涂县地。属江南东道
①即“栖林”(1804页)。 ②见“奇勒尔” (1352页)。
书名。清陈士芑编。十卷。卷首一卷,详列引用书目。将历代言海国之书中五洲各国、大洋群岛古今地名录而校其异同。以习闻之名为纲,分疏异名于后,并附记其疆域沿革大略。内容间有讹误。有光绪二十八年(1902)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