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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时制定的法律。开皇元年(581),文帝诏高颎、郑译等七人更定新律。采魏、晋及南朝齐、梁诸律,沿革轻重,取其折衷。除讯囚酷法,拷掠不得过二百,枷杖大小,咸有程式;去鞭刑及枭首、轘裂之法;流徒之罪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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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不分皂白”。陈残云《山谷风烟》十七章:“我是拥护斗地主,拥护分土地的,可就怕有些年轻小子不分青白,不是地主也斗。”见“不分皂白”。陈残云《山谷风烟》17章:“我是拥护斗地主,拥护分土地的,可就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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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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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音:Shānglíng【源】 见《姓苑》(17)。以所居地为氏(60,62)。【人】 商陵牧子,周时人(11)。历史上罕见复姓。《姓氏考略》收载,其注云: “以所居地为氏。”未得其祥。周代有商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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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置,属羁縻环州。治所在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南。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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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卷。宋庞安时(1042-?)撰。庞安时,字安常,蕲水(今湖北省浠水县)人,自幼随父学医,博览《素问》、《难经》、《灵枢经》、《甲乙经》等书,尤精于《伤寒论》。庞安时多才多艺,曾与苏轼、黄庭坚等著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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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61—1527【介绍】:明四川遂宁人,字文同,号元山。弘治三年进士。授郯城知县,历官户部员外郎,因云南灾异,上疏言源在朝廷弊政。嘉靖初,“大礼”议起,书揣帝意,草疏示桂萼,萼然之,具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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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卷。原题娄东梅村野史撰。《鹿樵纪闻》记南明福王、唐王、鲁王、桂王诸事以及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等节。卷上记福王、史可法、黄得功、高杰等事迹,及嘉定之屠、马阮始末等。卷中记唐王、鲁王、郑成功、张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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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妇女供奉的神祗。又名“杂妈”。传说是侗族最早的祖先孟获的妻子。因教会侗族妇女纺纱织布,人们习惯将纱线、布疋和银制首饰、器皿埋在供奉她的庙中。每村都有庙,庙后有神坛。每月旧历二、十二、廿二是妇女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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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921——1000字仲猷,建州浦城(今属福建)人。后周显德进士。乾德时,为天兴令,府帅侍以宾礼。迁左拾遗、右补阙,权判刑部。改判集贤院,充开封府判官。咸平初,加礼部侍郎。次年,以老疾求解近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