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纪事本末
无卷数。不著撰人。明末清初目录学家黄虞稷《千顷堂书目《逐录有该书,亦称不知撰人。其书仿《通鉴纪事本末》之例,记述明太祖事迹,名为《高庙纪事本末》,知其撰人当为明朝人或明末遗老。全书四十篇,大多抄录《明太祖实录》原文,少有考辨。不见传本,唯编辑《四库全书》时始见“浙江汪启淑家藏本”,但著为“存目”。
无卷数。不著撰人。明末清初目录学家黄虞稷《千顷堂书目《逐录有该书,亦称不知撰人。其书仿《通鉴纪事本末》之例,记述明太祖事迹,名为《高庙纪事本末》,知其撰人当为明朝人或明末遗老。全书四十篇,大多抄录《明太祖实录》原文,少有考辨。不见传本,唯编辑《四库全书》时始见“浙江汪启淑家藏本”,但著为“存目”。
在今四川巫山县西。《清一统志·夔州府二》 引《元一统志》:“后周天和初置县,建德中废。”正德《夔州府志》卷7:江阴县“在(巫山)县西六十里。后周天和中置,建德中废”。
汉.韩婴《韩诗外传》卷八第八章:“黄帝即位,施惠承天,……未见凤凰,惟思其象。……于是黄帝乃致斋于中宫。凤乃蔽日而至。黄帝降于东阶,西面,再拜稽首曰:‘皇天降祉,敢不承命!’凤乃止帝东园,集帝梧桐,食
同“击副车”。元陈孚《博浪沙》:“一击车中胆气豪,祖龙社稷已动摇。”
即今湖北枣阳市东南三十六里乌金店。清光绪《湖北全省分图》:枣阳县东南有乌金店塘。
【介绍】:明松江府上海人,字士纲。弘治九年进士。正德间为兵科给事中,以不谒馈宦官谪判深州。刘瑾诛,累官江西学政。朱宸濠反,锦激励士民,捕守城内官杜茂等,驰请南赣巡抚王守仁入城,建首功。后坐事落职,寻事
官名。为学部的副长官,左右各一人。见“学部”。
宋代太学职事名。太学置集正二员,掌管学生名册,督促供课不登的学生。斥退学生时,一集正宣读弹文,另一集正执行惩罚。斋设集正一员,掌管一月出入经费、借还官书及其他事务。
《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史记.宋微子世家》:“君偃十一年,自立为王。东败齐,取五城;南败楚,取
二十八卷。清朱珔(1770-1852)撰。朱珔,字玉存,号兰友,又号兰坡,泾县(今属安徽)人。嘉庆七年(1802)进士,改庶吉士,官至赞善。著作尚有《文选集释》等。朱氏认为经典与《说文》文字异同之故,
六卷。清王勋祥修,秦宪纂。王勋祥,浙江金华县人,出身附贡生,领同知衔,曾先后两次任徐沟知县。此书为光绪五年(1881)复任邑知县时所撰。历时二年告成。《补修徐沟县志》光绪七年(1883)刻本。考徐沟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