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驻防八旗志
十七卷。清希元撰。希元,蒙古正黄旗人,袭一等继勇候,历官荆州左翼副都统,杭州荆州江宁吉林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是书卷首载纂修衔名、满营军署左右都统府书院图等。卷一为宸翰,卷二、卷三为敕谕,卷四为建置,卷五为风土,卷六为食货,卷七为学校,卷八为武备,卷九为职官,卷十为选举,卷十一至十三为人物,卷十四、十五为列女,卷十六为艺文。是书为希元任荆州将军时所纂,将荆州地面的许多情况汇于书中,是了解清代地方政治、经济、行政的重要著作。有光绪荆州军署刊本。
十七卷。清希元撰。希元,蒙古正黄旗人,袭一等继勇候,历官荆州左翼副都统,杭州荆州江宁吉林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是书卷首载纂修衔名、满营军署左右都统府书院图等。卷一为宸翰,卷二、卷三为敕谕,卷四为建置,卷五为风土,卷六为食货,卷七为学校,卷八为武备,卷九为职官,卷十为选举,卷十一至十三为人物,卷十四、十五为列女,卷十六为艺文。是书为希元任荆州将军时所纂,将荆州地面的许多情况汇于书中,是了解清代地方政治、经济、行政的重要著作。有光绪荆州军署刊本。
①指交换、购求等贸易活动。《孟子·公孙丑下》:“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②农村、城镇中进行交易活动的场所。较大的市多由官方设置和管理。秦汉时常于城邑指定地点设置定时开放的市场,与居民区分开,
明洪武元年(1368)置,属福建都司。治所即今福建莆田市。清康熙五年(1666)废。明洪武元年(1368年)置,治今福建省莆田市。属福建都司。清康熙五年(1666年)废。
清代征收地丁钱粮期限。每年分二期,前期称上忙,后期称下忙。雍正十三年(1735)议准:每年二月开征,至五月底停征;八月接征,至十一月底全部征完。嘉庆二十年(1815)准各州县应征上下忙钱粮,以二月至七
《国语.晋语三》:“公子重耳其入乎,其魄兆于民矣。”韦昭注:“魄,形也。兆,见也。”后因以“魄兆”指征兆,先兆。《三国志.马良传》:“尊兄应期赞世,配业光国,魄兆见矣。”【词语魄兆】 汉语词典:魄
明为水西土司地,隶贵州布政使司。清康熙五年(1666)改土归流,以土司安氏故地比喇置府,隶贵州省。二十二年降为州,属大定府。二十六年改属威宁府。雍正七年(1729)仍属大定。即今贵州织金县。
1589—1648明吴江(今属江苏)人,字仲韶,别号天寥道人。少有才思,工诗赋。天启进士。历官国子监助教、工部主事,以不耐吏职繁剧辞归家乡。居汾湖之滨,与妻女互相唱和。顺治二年(1645)弃家入余杭径
在今甘肃天水市西南。《方舆胜览》卷69天水军:“自金陷陕西天水、长道,并当边面,地势平衍,金骑四布, 纵横无碍, 步兵不能捍御。隆兴中,四川宣抚吴璘乃创地网,其制于平田间,纵横凿为渠, 每渠阔八尺,
高志忠编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1月出版。全书选诗词60题90首,每首后分注释、译诗、简析三部分。“注释”除解释词语、典故外,句解多侧重于诗意的阐发;“译诗”则忠实于原文;“简析”交代写作时地,
【介绍】:清江苏荆溪人,字淡存。诸生。工词,不袭宋人面貌,而能独抒性灵。曾编有《词隽》、《范史掞华》、《晋书藻》、《两汉摘要》。著有《矜秋阁词》。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