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证类备急本草
见《证类本草》。
见《证类本草》。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科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仍加“南京”二字,遂成定制。设官给事中一人,品
读音:Shūmǎ【综】 清正蓝旗满洲弓匠巴灵阿之妻为舒玛氏(260)。
明人。正统十三年(1448)起事,率所部投叶宗留部将叶希八,转战浙、闽、赣山区。次年投降官兵。景泰元年(1450)复起,旋又再降。
水名。《辽史》已见其名。古称大辽水,亦曰句骊河,清代有称其中游曰巨流河(一作枸柳河)。有二源,东源“出靺鞨西南山”,即今长白山西麓之萨哈亮山,今称东辽河(旧曰赫尔苏河、外辽河);西源又有南北二源,北源
古族名。见“仡伶”(571页)。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清改南丹卫置,属广西提督。都司驻上林县三里(今广西上林县东北六十里三里镇),并分驻州同。乾隆三年(1738)改设县丞。后废。即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东北三里镇。明万历三年(1575年)设思恩参将驻守于
【介绍】:见张道符。
源见“季札挂剑”。泛指追悼亡友之物。元戴良《哭汪遯斋二十四韵》:“未悬徐墓剑,空忆汉江纶。”
谓遭受冤枉。李白《送张秀才谒高中丞》:“我无燕霜感,玉石俱烧焚。”参见“燕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