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史象解
二卷。明林允昌撰。允昌字为磐,号素庵,福建晋江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官至吏部郎中。该书取《易》象大义而各寻史实以配之,每卦为一解。《自序》称其本程传、朱义、诚斋、紫溪之说,而参以己见。但实际上有许多牵合附会之处,因为《易》象之义与历史上的真人真事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一对应,势必穿凿。《四库全书总目》据江苏巡抚采进本著录存目。
二卷。明林允昌撰。允昌字为磐,号素庵,福建晋江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官至吏部郎中。该书取《易》象大义而各寻史实以配之,每卦为一解。《自序》称其本程传、朱义、诚斋、紫溪之说,而参以己见。但实际上有许多牵合附会之处,因为《易》象之义与历史上的真人真事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一对应,势必穿凿。《四库全书总目》据江苏巡抚采进本著录存目。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同“炊玉”。宋黄庭坚《再答景致》诗:“小人食珍敢取足,都城一饭炊白玉。”【词语炊白玉】 汉语词典:炊白玉
官署名。三国曹魏始置五兵(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尚书。西晋泰始年间废省,另置驾部、车部、库部等官。太康年间将原五兵中的中兵、外兵分为左右,置七兵尚书。东晋以降,复置五兵尚书(刘宋一度罢省)。隋
官署名。民国置,为全国军事最高机关,直属国民政府,掌管国防绥靖事务,决定军事规章制度及军队教育方针,审核军费支配和军实补充,主持军事建设及军队编遣等。设委员长—人、副委员长二人、委员七至九人。参谋总长
官名。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有民庭庭长、刑庭庭长、合议庭庭长,多由本庭推事担任,或由院长兼任。
亦作洙洲市。即今湖南株洲市。旧属湘潭县,清置巡司于此。1951年置株洲市。简称株。在湖南省东部、湘江下游。面积1.1万平方千米(市辖区535平方千米)。人口371.5万(市辖区78万)。辖荷塘、芦淞、
【介绍】:春秋时楚国公族,字子文。鬥伯比子。初伯比居郧,与郧子之女有私,生子文。郧子夫人弃诸云梦。有虎乳之。郧子猎,见之,归,夫人以告,乃收养之。楚人谓乳为穀,谓虎曰於菟,因以名之。后事楚成王,为令尹
【介绍】:清满洲正红旗人,字月坡,号牧山。官山西大同知府。与郑燮交善。山水学石涛,字喜作钟鼎、蝌蚪文。能以草书法画菊,自辟蹊径。卒年八十三。
山名。在洛阳北。汉、魏、晋王公贵族多葬于此。张籍《北邙行》:“洛阳北门北邙道,丧车辚辚入秋草。”后世常借指墓地或咏死亡之事。权德舆《哭刘四尚书》:“音容无处所,归作北邙尘。”
【介绍】:见柳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