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字典目录-汇聚中外经典 >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四分律疏

四分律疏

一卷。唐代释智首(567-635)撰。智首,俗姓皇甫,祖籍安定(今甘肃泾川北),后徙漳滨。初为智旻弟子,后听道洪津律师。玄思历明,通冠群宗。隋定天下,智首随师入关,扶佛教历隋唐两代。在唐初,曾任僧纲。死后,太宗敕令予以国葬。对律部颇有研究。《四分律》原为印度上座部系统法藏部所传戒律,因全书内容分四部分,故有此称。它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佛教戒律,也是唐代律宗所依据的基本典籍。故受到教界学人重视,注解《四分律》的经疏很多,智首的《四分律疏》便是其中之一。智首以北齐律师道云所撰疏解,辨析诸部同异,定其取舍而撰成此疏。该疏原有二十卷,今仅存第九卷,即释四分律卷第十后半段至卷第十二。该律疏在内容上分十科料简,主要有:一配三业,二自作教人不同,三性进之义,四持犯差别,五僧尼差别,六诸部不同,七沙弥时作方便,进受具戒犯不犯义,以及明九十中有九种修相。因道云、道晖、昙随、洪理等所撰律疏早已失传,只有此疏保存至今,故显得尤为珍贵。正如《续四库全书》提要所说:“则斯卷之存,不次沧海之一珠,昆山之片玉”。具有较高史料价值。②二十卷。唐代释法(567-635)撰。法,俗姓李,今河南省安阳县人。师从灵裕,并受学静洪、洪渊、慧林等人。对戒律颇有研究,主阐小乘戒宗,兼收各家所长。此疏先以三要阐发经题,一谓举宗摄教,二知教指归,三释律初题。以二门详论缘体,明受缘有八门科简,受体有四门科简判示第一章经。以如来自知时为序分,从弥时世尊在昆舍离以下为正宗,五百结果以下为流通分。解释正宗,先以五篇七聚方便持,犯四科总解戒相,后以十门别释。在第三卷至第十二卷释二部戒,第十三至十八卷释二十健度,第十九卷后半释流通分和戒律一部分。唐世称此疏为旧疏,将怀素疏为新疏。新旧两疏,遵承传授,各擅专门,对了解唐代佛教界的律学思想及其学说传承有一定参考价值。现常见载于续藏经。

猜你喜欢

  • 周易象辞

    不分卷。附《寻门余论》、《图书辨惑》一卷。清黄宗炎(1616-1686)撰。黄宗炎,浙江余姚人,字晦木。宗炎说《易》力辟陈抟之学。故其解释爻象,皆以易理为主。如释坤彖曰:“乾既大矣,坤能配乎乾而与之齐

  • 王文郁

    【介绍】:宋麟州新秦人,字周卿。以供奉官为府州巡检。韩琦荐其材,加閤门祗候、麟府驻泊都监。与西夏战,屡捷,累官秦州防御、冀州观察使。卒年六十六。

  • 南冠楚囚

    《左传.成公九年》:“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使税(同“脱”)之。召而吊之,再拜稽首。问其族,对曰:‘泠人(乐官,亦作“伶人”)也。’公曰:‘

  • 甄鸾

    北周中山毋极(今河北无极)人,字叔遵。北周时,为司隶校尉、汉中郡守。笃信佛教,通释典及天文历算。曾撰《天和历》,于天和元年(566)颁行。著作甚丰,各种文献对此记载互有异同详略。注《九章算经》、《周髀

  • 王谋

    【介绍】:三国蜀汉嘉人,字元泰。有容止操行。初事刘璋为巴郡太守。刘备定益州,以为别驾,后为少府。曾上书刘备请即帝位。刘禅建兴初,赐爵关内侯。

  • 朋友

    同官僚友。《克盨铭》: “唯用献于师尹、朋友、婚媾。”《诗经·大雅·假乐》: “燕及朋友。”

  • 常调官

    见“常调”。

  • 神牲所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隶太常司,掌祭祀用牲之事,次年革。设官不详。洪熙元年(1425)改置牺牲所。

  • 王濂

    1314—1370元末明初凤阳定远(今属安徽)人,字习古。李善长妻兄。元末投朱元璋,任执法官,治狱公允。升中书省员外郎。出为浙江按察佥事,有治行。

  • 赫连子悦

    北齐官员。字士欣。匈奴赫连氏,夏国主赫连勃勃之后。北魏永安元年(528),以军功为济州别驾。普泰元年(531),高欢起事后,劝济州刺史侯景背离尔朱氏归附欢。授林虑太守,在郡期满,改临漳令。天保(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