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三考
六卷。清胡元仪撰。元仪字子戚,湖南湘潭人。光绪十一年(1885年)拔贡,师事番禺陈澧。此书前有元仪自叙,作于光绪二年(1876年),又有元仪后序,作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此外还有孙文昱跋。此书分事迹考、注述考、师承考三部分,尽采郑珍《郑字录》,并补其略而匡其失,其“事迹考”多所订正。此书所论浩博精审,尤以“注述考”最为赅洽,是治郑学之人不可缺少的参考书。此书有1925年刊湖南丛书本。
六卷。清胡元仪撰。元仪字子戚,湖南湘潭人。光绪十一年(1885年)拔贡,师事番禺陈澧。此书前有元仪自叙,作于光绪二年(1876年),又有元仪后序,作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此外还有孙文昱跋。此书分事迹考、注述考、师承考三部分,尽采郑珍《郑字录》,并补其略而匡其失,其“事迹考”多所订正。此书所论浩博精审,尤以“注述考”最为赅洽,是治郑学之人不可缺少的参考书。此书有1925年刊湖南丛书本。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1)仓曹之长。西晋末置,为丞相府仓曹长官,多省称为仓曹参军。掌仓储事。东晋、南北朝时诸公府、将军府多沿置,品秩随府主地位而高下不等。一般在五至九品之间。隋初沿置,十二卫、太子十率、亲王至上仪同
同“秦王鞭石”。黄人《太平洋七歌》之二:“祖龙鞭山石流血,万里虹梁跨溟渤。”
即“合懒路”(835页)。
即折腰步。李端《妾薄命》:“折步教人学,偷香与客熏。”参见“折腰步”。
官署名。(1)明户部十二清吏司之一。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原北平部而置,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建文中罢,改户部十二清吏司为四清吏司。成祖即位,复旧制。永乐元年(1403)改北京清吏司。(2)明刑部十
指月亮。传说月宫有桂树和蟾蜍,故称。卢照邻《赠益府裴录事》:“朝看桂蟾晚,夜闻鸿雁度。”
①在今安徽宁国县东北二十五里,北接宣州市界。《方舆纪要》卷28宁国县“旗鼓山”条下:通灵峰“南去县二十五里。上有鸡冠石,绝顶宽平,泉出龙湫,下为溪流环绕,与旗鼓诸山,并为县北屏障”。②在今浙江杭州市西
官名。南朝梁、陈置,隶太官令。流外三品蕴位。
见《辛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