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氏荆树
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紫荆树》:“京兆田真兄弟三人,共议分财,生资皆平均,唯堂前一株紫荆树,共议欲破三片。明日就截之,其树即枯死,状如火然。真往见之,大惊,谓诸弟曰:“树本同株,闻将分斫,所以憔悴,是人不如木也。’因悲不自胜,不复解树,树应声荣茂。兄弟相感,更合财宝,遂为孝门。”后因以为典故喻指兄弟和睦团结。许浑《与郑秀才叔侄会送杨秀才昆仲东归》:“阮公留客竹林晚,田氏到家荆树春。”
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紫荆树》:“京兆田真兄弟三人,共议分财,生资皆平均,唯堂前一株紫荆树,共议欲破三片。明日就截之,其树即枯死,状如火然。真往见之,大惊,谓诸弟曰:“树本同株,闻将分斫,所以憔悴,是人不如木也。’因悲不自胜,不复解树,树应声荣茂。兄弟相感,更合财宝,遂为孝门。”后因以为典故喻指兄弟和睦团结。许浑《与郑秀才叔侄会送杨秀才昆仲东归》:“阮公留客竹林晚,田氏到家荆树春。”
参见“高皇歌”(1915页)。
即萨噶。原西藏地方政府设,治所即今西藏萨嘎县。1960年始设萨噶县。1976年改为萨嘎县。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治今西藏自治区萨嘎县萨噶。1960年撤销,改置萨噶县。
1126—1171金大臣。本名德寿。女真族。完颜氏。鲁王※完颜阇母第四子。有大志,喜谈兵。天德二年(1150),充护卫,授武义将军。翌年,授世袭谋克,擢御院通进,迁翰林待制,兼修起居注,转国子司业,兼
①北周改华陵县置,属监利郡。治所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江陵县故城东。隋属南郡。唐初废。②唐武德三年 (620) 置,属怀州。治所在今河南沁阳市西北三十二里紫陵镇。四年 (621)废。古县名。北周置,治今
爵名。为西汉武功爵第十级。武帝时以军国财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自第七级千夫以上即可亨受免役优待。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的第十级,用以奖赏军功或犯人赎罪。《汉书·食货志下》:“有司请令
①十三卷。清谢山居士辑。谢山生卒年及籍贯均不详。该书记事起自咸丰元年(1851),止于咸丰十年(1860),记述太平军起义、发展的过程,以及和清军作战的经过。每卷以四字为题,分别是:粤西起事,两楚被兵
古代以牛作动力的翻车。由木槽、带有龙骨板叶的木链(即行道板)、轮轴、木架、大齿轮和横杆等构成。当牛牵引横杆转动,通过两个大齿轮的传动,带动循环的木链,木链上的龙骨板叶上移,沿木槽刮水上岸。见南宋马逵所
【生卒】:1525——1560字子相,扬州兴化(今属江苏)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由刑部主事调考功,升稽勋员外郎。得罪严嵩,出外任福建参议,复升提学副使。与李攀龙等称七才子。卒官。【生卒】:
在今江苏南京市区水西门内,莫愁路东。古为冶城。五代吴国建紫极宫。北宋改天庆观。元改为永寿宫。明洪武十七年 (1384) 重建,改为朝天宫,为朝廷举行大典前练习礼仪和官僚子弟袭封前学习朝见天子礼仪的场所
?—794唐时渤海第五代王。公元793—794年在位。大钦茂孙。自东京龙原府还都上京龙泉府。卒谥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