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李
唐代王维、李颀的并称。二人为盛唐诗人,均长于七言律诗及排律。后人有并称之者。明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五:“盛唐七言律称王、李。”又:“王、李二家和平而不累气,深厚而不伤格,秾丽而不乏情,几于色相俱空,风雅备极,然制作不多,未足以尽其变。”
唐代王维、李颀的并称。二人为盛唐诗人,均长于七言律诗及排律。后人有并称之者。明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五:“盛唐七言律称王、李。”又:“王、李二家和平而不累气,深厚而不伤格,秾丽而不乏情,几于色相俱空,风雅备极,然制作不多,未足以尽其变。”
【介绍】:见任希古。
在今甘肃定西县南。《方舆纪要》卷59安定县:双峪岭在“县南五十里”。
明洪武十三年 (1380) 改桂林左卫置,属广西都司。治所在今广西桂林市。后废。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又作浑啜。金女真人。随太祖起兵,败辽兵于宾州(今吉林农安东北红石堡),助娄室攻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及其近地白马泊。败契丹、奚人于高州(今内蒙古赤峰东北哈拉木头),破奚七岩,击辽兵于古北口。为开国功臣之
元人。白莲教徒。大德五年(1301)或六年,在柳州(今属广西)利用白莲教组织群众反元,从者数千。事败,被杀。
勋官号。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 改上大将军为之,置为十转勋官,比正三品。宋朝为第三等勋官,秩正三品。金朝为第三阶勋官,正三品。元朝为第三阶勋官,正二品,只用于封赠。明朝为第三阶武勋,正二品,再考称
清光绪十八年(1892)置西盟土把总,属镇边直属厅。治所即今云南西盟佤族自治县。拉祜语“西盟”意即金子。另说“西”取自族名拉祜西,“盟”即歃血盟誓,拉祜、佤、傣、傈僳各族在镇边厅治所之西盟誓, 因名西
见“吊民伐罪”条。见“吊民伐罪”。南朝梁·任昉《百辟劝进今上笺》:“~,一匡靖乱。”【词语伐罪吊民】 成语:伐罪吊民汉语词典:伐罪吊民
二十一卷。是清人王据范氏《中州全韵》所作的“辑要”。王字覆青,号樗林散人。江苏昆山人。书成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王氏自序云:“余廿年留心音韵,而寡闻孤陋,难得指归。国朝《字典》、《韵府》集古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