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红儿诗
诗集。唐罗虬撰。罗虬诗集,《新唐书·艺文志》未著录,《郡斋读书记》、《直斋书录解题》均著录《比红儿诗》一卷。宋人刊本不传。宛委山堂本《说郛》刊《比红儿诗》一卷。注本有明抄本宋方悫注《比红儿诗》一卷、清道光刊《昭代丛书》本清沈可培注《比红儿诗》一卷。
诗集。唐罗虬撰。罗虬诗集,《新唐书·艺文志》未著录,《郡斋读书记》、《直斋书录解题》均著录《比红儿诗》一卷。宋人刊本不传。宛委山堂本《说郛》刊《比红儿诗》一卷。注本有明抄本宋方悫注《比红儿诗》一卷、清道光刊《昭代丛书》本清沈可培注《比红儿诗》一卷。
明宣德三年 (1428) 置,属东乡五路安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咸丰县南。清初废。明宣德三年(1428年)置,治今湖北省咸丰县南。清初废。
南朝齐南兰陵(今江苏常州)人。初为员外殿中将军,渐迁至龙骧将军,安西中兵参军。事母孝,母病,日夜祷告,母亡,哀伤过度而卒。永明五年(487)追赠中书郎。(,参见《南史》)
约286—约382十六国时魏郡斥丘(今河北成安东南)人,字始长。西晋末大乱,与高瞻等避地幽州。后率宗族归慕容廆,廆引为参军,常访以军国之谋。慕容皝时迁左常侍,领史官。慕容儁称帝,署为进谋将军、太史令,
云南苗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契丹最早的一部法典。契丹开国初,神册六年(921)五月,国主耶律阿保机“诏定法律,正班爵。”(《辽史》卷2)命耶律突吕不撰成此法,开契丹王朝条例法典之先声,成为契丹国基本法典。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后汉书.高凤传》:“高凤字文通,南阳 叶人也。少为书生,家以农亩为业,而专精诵读,昼夜不息。妻尝之田,曝麦于庭,令凤护鸡。时天暴雨,而凤持竿诵经,不觉潦水流麦。妻还怪问,凤方悟之。”后以“高凤漂麦”
书名。清锡珍等奉敕编。六卷。光绪十一年(1885)告成的续修《吏部则例》之一部分。凡《世爵》、《封典》、《恩荫》、《难荫》、《土官》、《书吏》六门。为清政治制度史料。有光绪官刊本。参见《钦定吏部铨选则
【介绍】:东汉人。光武建武中为浚仪令。时河决积久,阳武令张汜上言,宜改修堤防。而俊以新被兵革,民不堪命为由反对。
【介绍】:春秋时晋国人。一名女宽。魏舒家臣。魏舒决狱,将受贿,侍臣女宽、阎没劝谏,魏舒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