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单注
明单复撰。凡十卷。此书是明人陈明从单复《读杜诗愚得》中,选辑杜甫五言律诗149首,而独立成帙,注释亦与《读杜诗愚得》悉同,了无新意,故仅可作为《读杜诗愚得》选本观。
明单复撰。凡十卷。此书是明人陈明从单复《读杜诗愚得》中,选辑杜甫五言律诗149首,而独立成帙,注释亦与《读杜诗愚得》悉同,了无新意,故仅可作为《读杜诗愚得》选本观。
唐代党项部落之一。居地在今青海省兴海县以西之地。“黑”为尊称;一说“黑党项”意为“弥药”。《辽史》中称为“鹤(喀)剌唐古”。
赋税名。元代北方按户征收的赋税都称门摊,刘敏中《都堂提说事目》:北方百姓“每户门摊五两,内包银四两,俸〔钞〕一两”。南方,指湖广等地的酒醋税,每户平均一两二钱,征收时则按各户田亩多寡分摊不同数额。百姓
源见“鲲鹏展翅”。大鹏翅膀。晋左思《吴都赋》:“屠巴蛇,出象骼;斩鹏翼,掩广泽。”亦借指大鹏。比喻仕途显达者。唐张说《唐故豫州刺史魏君碑》:“落鹏翼于半霄,负天之力莫展;顿龙媒于局路,追风之势斯毕。”
《史记.伯夷列传》:“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史记.吴太伯世家》:“吴王寿梦有四子,第四子“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
清制,督抚有权撤销所辖官员的职务,称为撤任。
源见“焚书坑儒”。指秦始皇坑儒事。泛指统治者对儒生的镇压手段。唐张说《奉晚宴两相及礼官丽正学士序》:“乃命学者缮落简,缉遗编,纂鲁壁之文章,缀秦坑之煨烬。”宋周密《齐东野语.杭学游士聚散》:“相与提携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北宋开宝五年 (972) 废都城县为镇,属端溪县。即今广东郁南县 (都城镇)。在广东省郁南县西北部、西江西岸。县人民政府驻地。面积93平方千米。人口7.6万。镇人民政府驻都城,人口3.7万。都城是古县
一名平林市。即今湖北广水市西南六十里平林镇。明置巡司于此。清雍正十年(1732)移巡司于三里店。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为直隶厅或厅的行政长官,掌厅事。清制,直隶厅或厅之长官,分设抚民同知、抚民通判、理事同知及理事通判。属同知者,正五品,属通判者,正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