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火降魔槌
明投掷火器。类似近代手榴弹。状如短粗棒槌形,连柄长八寸,圆围三寸,以白杨木为之,中空以装火药,药线从柄端引出。其外围钉三道锋利倒钩钉,外露一寸,投打敌船,以钉于船上,不能脱,火发可以烧船,较之易碎之火罐、易弹之火砖为优。
明投掷火器。类似近代手榴弹。状如短粗棒槌形,连柄长八寸,圆围三寸,以白杨木为之,中空以装火药,药线从柄端引出。其外围钉三道锋利倒钩钉,外露一寸,投打敌船,以钉于船上,不能脱,火发可以烧船,较之易碎之火罐、易弹之火砖为优。
【生卒】:1417—1485【介绍】:明广平府威县人,家于北京,字世安,号静庵。正统初以儒生选入翰林院习夷字。授鸿胪寺序班,官至太仆寺少卿。
罪行名。指无确实证据、难以明断的嫌疑罪行。唐律规定,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如一人有窃盗嫌疑,但证据不足,按贼盗律“窃盗不得财笞五十”,可不用此刑,令交赎铜五斤。
源见“拔山扛鼎”。形容力大无比。唐王起《垓下楚歌赋》:“弱冠举兵,霸世之名则振;穷途败绩,拔山之力空多。”偏正 形容力气很大。唐·李白《拟恨赋》:“拔山力尽,盖世心远。”△用于描写力大。↔
【介绍】:明浙江新昌人,字廷对。万历中由贡生授靖安县学训导,迁河南府学教授。有《测史剩语》。
南朝梁置。治取虑城(今安徽灵璧县东北)。东魏武定六年(548)改为睢州。《资治通鉴》:梁太清元年(547),东魏慕容绍宗“引步骑万人攻(梁)潼州刺史郭凤营”,即此。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仆(僕)官名。北齐置,长秋寺中宫仆署长官,从九品,以宦官充任。
官名。唐长安二年(702),改历博士为保章正,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保章正,掌教习历生,与五官监候、司历掌历法及测景分至表准,从七品上,置一至二人,隶司天台。辽为司天监属官,南面官。明钦天监亦设
亦作幕南。初指今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南地区。《后汉书·乌桓传》: “匈奴转北徙数千里,漠南地空。” 清代又专指内蒙古为漠南,即以此故。又作幕南。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南地区。自汉代以后常称为漠南。《史记·匈奴列
【生卒】:1397—1452【介绍】:明浙江仙居人,名唐,以字行,改字文通,号节斋。永乐十六年进士。宣宗时召试见赏,预修实录。正统十三年迁礼部侍郎,景泰初兼翰林学士,入阁预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