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
黄老刑名之学术语。意为合乎道之法。《管子·心术上》:“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认为法与道有内在联系。道法并称见于《荀子·致士》:“故士之与人也,道之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以道法为治国主要手段。《经法·道法篇》:“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以道为法的依据,强调法的合理性。
黄老刑名之学术语。意为合乎道之法。《管子·心术上》:“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认为法与道有内在联系。道法并称见于《荀子·致士》:“故士之与人也,道之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以道法为治国主要手段。《经法·道法篇》:“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以道为法的依据,强调法的合理性。
读音:gōu lóng与“句龙”同。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员奖励方式之一。见“记名”。
同“触斗蛮争”。宋朱松《书屋述还》诗:“已笑荣枯卢白戏,不须物我触 蛮争。”
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
在今台湾省新竹县西北新丰乡。《清史稿·地理志》 台北府:“红毛港”等“并在新竹县西北入于海。”
源见“怖鸽”。喻指受庇护者。清黄遵宪《锡兰岛卧佛》诗:“赖佛得庇护,无异栖影鸽。”
字楚金,铉弟。善小学,曾以许慎《说文》依四声谱次为十卷,题为《说文解字韵谱》,铉为之序。南唐主李景见其文,以锴为秘书省正字,累官至内史舍人,因铉奉使入宋,锴忧惧而卒。著有文集、家传、《方舆记》、《古今
二十八卷。《奏疏》七卷。《续集》十二卷。明林俊(1452-1527)撰。林俊,字待用,号见素,莆田(今属福建)人。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李东阳亟称之,谓其“当以文名世”,官至刑部尚书。林俊为官清
谓光明正直的人不做不可告人之事。语出宋.无名氏《张协状元》戏文:“明人不作暗事。你要得几钱?”元.吴昌龄《张天师》三折:“我为甚先吐了这招承的口词,常言道:明人不做那暗事。”《西游记》八四回:“我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