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告
①汉代官吏的一种休假制度。即二千石以上官员病满三月后,皇帝赐假,得继续带职休养。《汉书·高帝纪》:“高祖尝告归之田。”颜师古注引孟康曰:“汉律,吏二千石有予告,有赐告。”“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其告,使得带印绶将官属归家治病。至成帝时,郡国二千石赐告不得归家。”东汉和帝时废此制。后代亦沿称之。②宋代皇子纳妻的一种仪式。
①汉代官吏的一种休假制度。即二千石以上官员病满三月后,皇帝赐假,得继续带职休养。《汉书·高帝纪》:“高祖尝告归之田。”颜师古注引孟康曰:“汉律,吏二千石有予告,有赐告。”“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其告,使得带印绶将官属归家治病。至成帝时,郡国二千石赐告不得归家。”东汉和帝时废此制。后代亦沿称之。②宋代皇子纳妻的一种仪式。
在今云南双柏县西南。《方舆纪要》卷116��嘉县:丙龙岩“在县(治今��嘉街)北十里。岩高数丈,下有水, 自景东府流入境,下流亦入于卜门河”。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卷。清刘继增(生卒年未详)撰。刘继增字石杳,江苏无锡人。继增得泰昌元年(1620)吕远刊本《南唐二主词》一卷,侯文灿既未曾见,而《词谱》所引,亦与此不同。与汲古阁抄本编次虽同,此多卷末〔捣练子〕一首
唐贞观五年(631)置。治今海南万宁市北。五代南汉改名万宁县,南宋复旧,移治今市(万城)。明正统四年(1439)省入万州。历为万安州、万安军、万州治。
明代官府对买卖田土房宅、牲畜等所给红契之工本费。故亦名红契工本费。洪武二年(1369)定,契一纸纳工本费四十文。
官名。①工部所属头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 置。掌城池土木工程之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名起部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 复旧名。置一人,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
读音:Chìlíng【源】 叱灵为西秦一部落(12,21,60)。西秦乞伏国仁之先有叱灵部,见《西秦录》(60),以部为氏。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鲜卑族姓氏。《郑通志·氏族略》收载,其注云: “乞伏
即今江苏溧阳市西北上兴镇。《清一统志·镇江府二》:上兴埠镇“在溧阳县西北六十里。赴江宁者路必由此。明洪武初置巡司,嘉靖间废”。
源见“龙伯钓鳌”。借指有大志气,大作为。唐 归仁《悼罗隐》诗:“管中窥豹我犹在,海上钓鳌君也沉。”
南宋宁宗时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宁宗即位初,赵汝愚以决策内禅拥立之功出任右丞相,荐朱熹等一批道学知名人士入朝参政,力主整顿朝纲,裁抑左右近习,遂与急于操纵政柄的外戚枢密都承旨韩仛胄发生利害冲突。庆元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