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敕
文书名。宋初沿用唐代律、令、格、式,皇帝在一定时间对一定人、事发布的诏敕,称散敕或敕条,其中长期适用的敕文,经编纂成书,即称编敕。太祖时,窦仪等编成《编敕》四卷,与《刑统》同时行用。太宗时,增为《太平兴国编敕》十五卷、《淳化编敕》三十卷。真宗时,成《咸平编敕》十二卷、《景德农田编敕》五卷等。仁宗时,编《天圣编敕》,始附刑名敕文,具优先适用效力。编敕中,除各条诏敕正文外,常附有看详、申明、指挥、赦书、德音等。
文书名。宋初沿用唐代律、令、格、式,皇帝在一定时间对一定人、事发布的诏敕,称散敕或敕条,其中长期适用的敕文,经编纂成书,即称编敕。太祖时,窦仪等编成《编敕》四卷,与《刑统》同时行用。太宗时,增为《太平兴国编敕》十五卷、《淳化编敕》三十卷。真宗时,成《咸平编敕》十二卷、《景德农田编敕》五卷等。仁宗时,编《天圣编敕》,始附刑名敕文,具优先适用效力。编敕中,除各条诏敕正文外,常附有看详、申明、指挥、赦书、德音等。
【介绍】:东汉末金城人,后改名艳,字彦明。初从韩约,为小将。约使行见曹操,操厚遇之,表拜犍为太守。行请令其父入宿卫。及马超等举兵,行谏韩约,以故父未被诛。后将其众投操,拜为列侯。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八卷。乾隆敕刻。乾隆四十五年(1781),敕刻“兰亭三种”及“兰亭诗”于八根石柱之上。其中第一卷为“虞世南摹兰亭”,第二卷为“褚遂良摹兰亭”,第三卷为“冯承素摹兰亭”,第四卷为“柳公权书兰亭诗”,第五
手握着蛇、骑在虎上。比喻处身于危险境地。本是北魏元勰对人处境的形容。元勰,字彦和,献文帝的儿子,自小聪慧好学,读书常夜以继日,封彭城王,拜侍中,参与军国大政,颇得信重。高祖曾握着他的手说:“三国时二曹
1360—1397明淮安山阳(今属江苏)人,字仲宁。洪武进士,选庶吉士。超授户部右侍郎。洪武二十二年(1389)进尚书。改刑部。复查在外诸官所拟案件,多有平反。坐事免官。洪武末以白衣往安南,使输军饷。
隋河南洛阳人,字处均。北周时,曾助武帝杀宇文护。宣帝即位,为小司寇。素与杨坚友善。尉迟迥乱时,代贺若弼镇守寿阳。入隋,任度支尚书。开皇五年(585),见州县水旱灾害,百姓不能自给,奏令民间每秋出粮备荒
【生卒】:1740—1800【介绍】:清浙江桐乡人,字星实,一字诒曾,晚号踵息居士。乾隆二十六年进士,官内阁中书,累迁鸿胪寺卿,出为江西布政使。罢归后,取王十朋、施元之、查慎行诸家苏轼诗注,考其是非得
道玄弟,兄死袭封,官至左骁卫将军。后送弘化公主入蕃时,泄机密夺爵,卒于郓州刺史任。(,参见《新唐书》)
337或338—399十六国时期后凉创建者。386—399年在位。字世明。略阳(治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世为酋豪,前秦太尉吕婆楼子。生于枋头(今河南浚县西南)。自幼喜战阵之法,好鹰马,不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