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决
刑法用语。亦称决不待时。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古代对死刑一般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行刑,但对罪大恶极之死囚则可随时处决,不受时令限制。如唐代规定“逆恶以上及奴婢部曲杀主者”立决。明律规定,“犯十恶之罪应死及强盗者”立决。其处斩刑者谓“斩立决”,处绞刑者谓“绞立决”。
刑法用语。亦称决不待时。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古代对死刑一般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行刑,但对罪大恶极之死囚则可随时处决,不受时令限制。如唐代规定“逆恶以上及奴婢部曲杀主者”立决。明律规定,“犯十恶之罪应死及强盗者”立决。其处斩刑者谓“斩立决”,处绞刑者谓“绞立决”。
【介绍】:宋荆门军人,字子权。朱震弟。所学甚富,时号二朱。
【介绍】:见张籍。
见“孟嘉落帽”。
西汉文帝元年(前179)以恒山郡改名。治真定县(今正定县南)。辖境相当今河北唐河县以南,曲阳、藁城、赵县等市、县以西,内丘县以北地区。景帝五年(前152)改为国。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复为郡,郡治移
【介绍】:五代时南唐书法家。善小篆,字画远过徐铉。有《紫阳石磬铭》、《千字文》。
东晋以少胜多、击败前秦的重大战役。前秦苻坚统一中原后,不顾群臣谏阻,于太元八年(383)八月,强征各族丁壮,率戎卒六十余万、骑二十七万大举南下,自恃“有众百万,资仗如山”,“投鞭于江,足断其流”,企图
明永乐十四年(1416)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西南小孤山镇一带。后废。明永乐十四年(1416年)置,治今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西小孤山附近。后废。
见“萧乙薛”(1992页)。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抄写章奏文移。
见“数书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