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卒
春秋时卿大夫私家的兵卒。
春秋时卿大夫私家的兵卒。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土司衙门伙食管家。管理“塔约”(炊事员)、“色尔委格格”(背水)”等工作。还要轮流到官寨执勤,每次1人,每月工资粮1斗10批,自备口粮,(实际上在土司伙房吃饭,并不给粮食
1808—1856清湖南湘乡人,字仲岳,号罗山。举人出身。咸丰二年(1852)在籍倡办团练,抵抗太平军。次年镇压桂东农民起义,擢知县,协助曾国藩创办湘军。四年与塔齐布攻陷岳州(今岳阳)、武昌等,授浙江
在今福建安溪县北二十六里佛仔格村。1932年11月在此成立中共安溪中心县委,驻佛仔格村内中新厝。
即黄堽集。今山东单县西南黄岗镇。
即今河北隆化县北六十里张三营镇。《清史稿·地理志》:承德府隆化县有“张三营子”。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始置,为内府诸库之一。初设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白蜡、沉香等。并
二十九卷。戴羲撰。戴羲,字驭长,明崇祯(1628-1644年)中官光禄寺典簿。该书以抄撮旧有典籍为主,分别岁序,并附以蚕鱼、竹、牡丹、芍药、兰菊等谱,颇涉农家内容,可为参考。《四库存目》所注为浙江巡抚
罪名。指父亲杀伤人及奴妾,或与父亲同居的儿子杀伤其父奴妾、盗取畜产,在其父死后被人控告,官府一般不予受理,称之为家罪。《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家罪者,父杀伤人及奴妾,父死而告之,勿治。”又:“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春秋鲁、宋等国置。掌国都郊区的行政长官。一说同《周礼》“隧人”。《左传·襄公七年》:“叔仲昭伯为隧正。”杜预注:“隧正,主役徒。”孔颖达疏:“隧正当《周礼》之遂人也。掌诸遂之政令。徒役,出诸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