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钞银
丁银之一种。起自明初,凡男妇老幼食盐者均摊派纳银米。清初规定仅男丁交纳丁银,唯江西、福建、广东仍保留妇女名色,以盐钞银名目按口摊派不等。顺治十三年(1656)议定将其均派地丁之中。乾隆十一年(1746)正式废除女口编审。
丁银之一种。起自明初,凡男妇老幼食盐者均摊派纳银米。清初规定仅男丁交纳丁银,唯江西、福建、广东仍保留妇女名色,以盐钞银名目按口摊派不等。顺治十三年(1656)议定将其均派地丁之中。乾隆十一年(1746)正式废除女口编审。
读音:Yìbùsù《姓氏词典》 引 《新元史》 收载,其注云: “蒙古族姓。元有亦不速·金。”
河名。一名通军水。即今山西洪洞县南汾水东岸支流。北周建德五年(576),武帝宇文邕东伐北齐,围晋州。郑国公、金州总管达奚震率步骑1万守于此。继而攻克义宁、乌苏二镇,破并州。
在今河南开封市北十五里。《旧唐书·僖宗纪》:光启三年(887)五月,“郓、兖、汴三镇之师大破蔡贼于边孝村”。即此。在今河南省开封市北。唐光启三年(887年),朱全忠以四镇兵,于此攻秦宗权,大破之。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兼任武学学录。
五卷。清吴玉搢撰。吴玉搢(1699——1774)字籍五,号山夫,晚号顿研,又号钝根。江苏山阴(今江苏淮安县)人。于仕途不遇,晚年方得贡生,授凤阳府训导。生平究心金石、文字之学。尚著《说文引经考》二卷、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钦天监,原在南京之钦天监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钦天监。设监正一人,监副一人,主簿一人,五官正一人,五官灵台郎二人,五官监候一人,五官司历一人,
南朝梁置,属泾州。治所在沛县 (今安徽天长市西北石梁镇)。陈改为沛郡。
明宣德三年(1428)置,属大旺安抚司。治所在今湖北来凤县西东流司乡。清初改为东流土司。
读音:Jiǎyì藏族姓氏。今甘肃之天祝有分布。本部落名,以部为氏。或改单姓“贾”,盖取“贾义”首音谐“贾”而得。
春秋战国大夫出任将军职者。《管子·立政》: “将军大夫以朝。”宋翔凤注: “将军大夫,是大夫为将军,乃上大夫也。《墨子》亦有将军大夫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