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
商官名。掌田猎。《殷虚文字甲编》第692片:“乙未卜,在盂,犬告有鹿。”《殷虚文字缀合》第264片:“乎(呼)多犬逐鹿,只(获)。”相当于春秋时的迹人。《周礼·地官》亦有迹人。
商官名。掌田猎。《殷虚文字甲编》第692片:“乙未卜,在盂,犬告有鹿。”《殷虚文字缀合》第264片:“乎(呼)多犬逐鹿,只(获)。”相当于春秋时的迹人。《周礼·地官》亦有迹人。
见“度稽部”(1721页)。
一卷。作者不详。《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未著录此书,唐马总《意林》及宋《太平御览》引其书目。关于《邹子》的成书年代,书中没有明确记载。考《汉书·艺文志》阴阳家类有《邹子》、《邹子终始》二书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清宣统二年(1910)制订,二十四条。规定货币单位定名曰圆,种类为银币四种(一圆、五角、二角五分、一角)、镍币一种(五分)、铜币四种(二分、一分、五厘、一厘)。一圆为主币,五角以下为辅币,计算均以十进
即隋通远市。为隋唐东都三市之一。在今河南洛阳市隋唐故城洛水之北。唐仍称为北市。
官名。春秋战国置左、右司徒。掌民众百姓教化。《管子·五行》:“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内御,不诛不贞,农事为敬。”战国铭刻有左司徒、右司徒、大司徒等职官名,见《古玺汇编》第二十号。参见“司徒”。
监狱名。隋唐时,刑部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只有案覆大理寺及诸州奏报案件、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职能,而不是一级审判机构,即使与大理寺、御史台官员组成“三司”,推鞫重大案件,受理冤案审诉的情况下,也并不具有独立
一卷。宋刘敞(详见《春秋权衡》)撰。此书旧本题“公是先生撰”。公是先生是刘敞别号。据钱曾《读书敏求记》,称此书为刘敞弟子所记。然此说来源于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所载,是晁公武之语,说明晁公武时还有传本,
在今浙江萧山市西南。唐中和三年(883),刘汉宏分兵屯黄岭、岩下、贞女三镇,钱镠自富春渡江,破其三镇兵,擒其将,即此。
唐天宝元年(742)改道州置,治所在弘道县(今湖南道县)。乾元元年(758)复为道州。唐天宝初改道州置,治营道县(今湖南道县西)。属江南西道。辖境相当今湖南省新田、道县、宁远、江永、江华瑶族自治县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