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黔土司婚礼记
书名。清陈鼎撰。一卷。鼎,字定九,江苏江阴人。十岁随季父至云南曲靖,及长娶彝族龙氏土司之女为妻。此书记其娶滇黔土司女之繁琐婚礼,及处家琐事,多夸饰之辞,又未写明所在地址。文中又述及宋、蔡、罗、龙四家。据清人记录,龙家散居于贵州之安顺、大定、镇宁、普安、普定等地,可能即是其妻父龙氏所居地。《云南备征志》、《知不足斋丛书》、《昭代丛书》、《通学斋丛书》、《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丛书俱收入。
书名。清陈鼎撰。一卷。鼎,字定九,江苏江阴人。十岁随季父至云南曲靖,及长娶彝族龙氏土司之女为妻。此书记其娶滇黔土司女之繁琐婚礼,及处家琐事,多夸饰之辞,又未写明所在地址。文中又述及宋、蔡、罗、龙四家。据清人记录,龙家散居于贵州之安顺、大定、镇宁、普安、普定等地,可能即是其妻父龙氏所居地。《云南备征志》、《知不足斋丛书》、《昭代丛书》、《通学斋丛书》、《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丛书俱收入。
南北朝时邓至羌首领。梁天监元年(502),被任为都督西凉州诸军事,号安西将军。五年遣使献黄耆及马等。
源见“击壤歌”。指太平盛世。清方贞观《出宗阳》诗:“生逢击壤世,不得守耕桑。”
省称“五尺”。指尚未成年的儿童。古代的尺短,故可称“五尺之童”。《孟子.滕文公上》:“从许子之道,则市贾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贾:同“价”。【词语五尺之童】 成语:五尺之童汉
读音:zǔ lóng齐临淄有祖龙始。(见《孔丛子》)
不分卷。清王尚概撰。尚概字季平,号羲川,天水(今甘肃天水)人。潜心经义,所著有《十三经管见》及《诸经贯解》若干卷。该书撰成于清道光年间,到民国年间才由其曾孙王汝翼将该书与《易解》等合刊为《羲川遗书》。
襄垣(今属山西)人,建文时官御史。燕王军队攻占南京,进入金川门,他欲刺杀明成祖,被杀。
女真语,意为“幼弟”。女真人实行分家子与未分家子制度,诸子年长即异居。末弟主持父母遗业,称“主家子”,在宗族中最受尊重,名前常冠以“蒲阳温”之号。
即“邹忌”。
在今广东鹤山市西南泗合村。旧属开平县,明置四合巡司于此。
官督商办企业。清光绪五年(1879)谢光绮创办于广西贵县(今贵港)天平寨。是年正式投产。因经营不善,成效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