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甲骨文
见“甲骨文”。
见“甲骨文”。
【介绍】:清江苏丹徒人,字玳梁。王文治孙女。书有祖风。工诗画,常以草汁画兰,婉丽可喜。兼善梅花水仙。
六卷。清程大中撰。大中字拳时,号是庵,应城(今属湖北)人。生卒年不详。乾隆二十二年(1757)进士。此书采辑诸书之文与《四书》相发明者,或《集注》所已引而语有舛误,或《集注》所未发而义可参订,皆为之笺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Nālóu【综】 代北人姓。后改为蒌氏,见《魏书·官氏志》(17,27,60)。按,似系一那蒌氏省字而成。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姓氏考略》 收载,其据《魏书·官氏志》注云: “后魏时代北姓。
见“左国城”(458页)。
一名摄山。即今江苏南京市东北栖霞山。《寰宇记》卷90升州上元县“摄山”条引《江乘地记》:“扈村有摄山,形方,四面重岭似伞,故名伞山。”
【介绍】:清江苏江都人,字余嘉。有《尚书注解纂要》。
1681—1766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门宦创始人之一。经名阿布都里·哈里木。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少时从青海民和、河州经师马汉臣、太巴巴等习经。康熙三十七年(1698)结业,先后在青海民和和甘肃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山林之吏。《左传·昭公二十年》: “山林之木,衡鹿守之。”衡通林。鹿通麓。《说文解字》卷六: “鹿,守山林吏也。”官名。周设此官,掌守山林。《左传·昭会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
?—前103西汉匈奴都尉。又作董荼吾。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偕王敞屠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礼遇,被封为散侯,赐食邑1100户。太初二年(前103)、卒,子安汉、孙贤相继袭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