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私
①清代对贩盐走私集团的蔑称。常分成许多不相统属之帮伙,大者五、六百人,小者二、三百人,并有大杖头、副杖头等正副首领,还设有秤手、书手等名目。或勾结商人开设盐店,或劫夺盐船,甚至控制码头,向私盐收税。②私盐贩所卖之私盐亦称枭私。
①清代对贩盐走私集团的蔑称。常分成许多不相统属之帮伙,大者五、六百人,小者二、三百人,并有大杖头、副杖头等正副首领,还设有秤手、书手等名目。或勾结商人开设盐店,或劫夺盐船,甚至控制码头,向私盐收税。②私盐贩所卖之私盐亦称枭私。
①在今四川邛崃市西南火井镇。西晋张华《博物志》卷2:“临邛火井一所,纵广五尺,深二、三丈。井在县南百里。昔时人以竹木投以取火。诸葛丞相往视之,后火转盛。执盆盖井上煮盐,得盐。入于家火即灭。”西晋左思《
亦称天津都统衙门。为八国联军占领天津后设立的殖民统治机构。1900年7月14日(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八日)八国联军侵占天津,7月30日(七月五日)由俄、英、日三国指定具有同等权利的三人组成“临时政府”。
【介绍】:清江苏金匮人,字豫章,号半谷、笠溪。乾隆时举人。善为散体文字,工行楷。有《大雅堂集》。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石勒)旦召(王)假以为振忠都尉,爵关内侯。”
官名。《书钞》六九引干宝《司徒仪》说:“录事之职,掌总录诸曹,管其文案。”州军府录事参军之职,始见于晋,南北朝均沿置。《晋书·韩延之传》记延之在安帝时由荆州治中转荆州平西府录事参军。南朝宋州军府录事参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七:“王荆公素不乐滕元发、郑毅夫,目为滕屠郑酤。然二公资豪迈,殊不病其言。毅夫为内相,一日送客出郊,过朱亥冢,俗谓之屠儿原者,作诗云:‘高论唐虞儒者事,卖交负国岂胜言。凭君莫笑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从七品下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从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从六品,初授。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信佐郎。五十一年,与八旗从六品统一
在今江苏仪征市北。《方舆纪要》卷23仪真县:“北山塘在县北濠外一里。其相接者为茆家山塘,北面依山,东西引流入濠, 旧时潜为水柜以遏敌。”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制用语。(1)指宋代西班诸司使及副使,即宫苑、左骐骥、右骐骥、内藏库、左藏库、东作坊、西作坊、庄宅、六宅、文思、内园、洛苑、如京、崇仪、西京左藏库、西京作坊、东染院、西染院、礼宾、供备库等二十使及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