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
唐宗室。字能之。宰相李石弟。大和进士,累辟使府,调蓝田尉。石为相,荐为监察御史,累迁尚书郎,出为商、郑、汝、颍四州刺史。大中年间,党项攻扰,授为夏绥银节度使。善理政事,以抚党项。累迁户部尚书。授剑南西川节度使,与南诏战败绩,被贬。僖宗时,为山南东道节度使。乾符四年(877),率军于江陵(今湖北荆州)阻击王仙芝起义军。以太子太傅卒。
唐宗室。字能之。宰相李石弟。大和进士,累辟使府,调蓝田尉。石为相,荐为监察御史,累迁尚书郎,出为商、郑、汝、颍四州刺史。大中年间,党项攻扰,授为夏绥银节度使。善理政事,以抚党项。累迁户部尚书。授剑南西川节度使,与南诏战败绩,被贬。僖宗时,为山南东道节度使。乾符四年(877),率军于江陵(今湖北荆州)阻击王仙芝起义军。以太子太傅卒。
《史记.夏本纪》:“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张守节正义引《帝王世纪》云:“帝相徙于商丘,依同姓诸侯斟寻。”《国语.周语上》:“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
在今河南安阳县西。《后汉书·袁尚传》:建安九年(204),曹操攻邺,袁尚救援,为操所败,“尚还走兰口”。注:“相州安阳县界有兰嵯山,与邺相近。盖兰山之口。”
【生卒】:996——1064字梦得,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举进士。历任开封府推官、尚书吏部郎中、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嘉祐五年(1060),拜参知政事。虽久处显要,罕所建明。罢为观文殿学士、同群牧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汉旧仪》说:“太子家令狱,治太子属官太子太傅也。”东汉废。
春秋时楚国的一种阵法。《左传·庄公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伐随。”杜预注:“尸,陈也。荆亦楚也。更为楚陈兵之法。扬雄《方言》:‘孑者,戟也,然则楚始于此参用戟为陈(阵)。”近人或
铁哥的父亲。西域筑乾国人。后归附窝阔台,为万户。曾上奏请元太宗窝阔台进伐筑乾国。元贞元年(1295)封为代国公,谥忠遂。【介绍】:元迦叶弥儿人,伽乃氏。学佛法。太窝阔台汗时归附蒙古。宪宗时领迦叶弥儿万
又名临津镇。即今四川剑阁县东南香沉镇。《舆地纪胜》 卷168隆庆府: 废临津县在 “府东一百三里……南齐置胡原郡,隋改临津县。本朝熙宁五年废为浆池镇”。
见“提举宫观”。
读音:Jùlù《姓氏词典》 引 《新唐书》 收载,“唐有句录莫贺。”未详其源。
同“茅土”。《晋书.汝南王亮等传序》:“徒分茅社,实传虚爵。”宋苏轼《皇叔皇兄追封制》:“没享茅社,所以宠绥其子孙。”【词语茅社】 汉语词典:茅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