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分
又称加捐指分。清代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又称加捐指分。清代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十五卷。清惠栋(1697-1758)撰。惠栋字定宇,号松厓,元和(今江苏吴县)人。清代经学家,乾嘉学派吴派的奠基人,钱大昕论其学曰:“宋元以来说经之书盈屋充栋,高者蔑古训以夸心得,下者袭人言以为己有。
《东观汉记》卷十八《郑均》:“郑均字仲虞,任城人也。……淡泊无欲,清静自守,不慕游宦。……均屡辟不诣,公车特征,拜侍御史,月余,迁尚书。肃宗(汉章帝刘炟dā)敬重之。后以病告归。均遣子英奉章诣阙。诏见
《后汉书·姜肱传》载:姜肱与两位弟弟共被而眠,以慰母心。后因以“共被”喻指兄弟般的友爱。杜甫《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
宋代赵元考的绰号。他博览强记,宋代朱弁《曲洧旧闻》卷二:“(赵元考)无书不记,世称‘著脚书楼’。”把他看作会行动的书楼。偏正 宋代赵元考因博览强记而得此绰号。后多用以指称读死书的人。宋·朱弁《曲洧旧闻
承荫子,以荫功,历官灵州参将、总兵官、宣府镇守。清兵入境,攻克万全右卫,他所管辖的城堡多失守。被劾戍边。被吴甡请求,用为援剿总兵官,在追击李自成起义军中,战败被俘。后逃脱归,贬戍边卫。
官署名。元代置,简称总制院。掌全国释教,兼治吐蕃事务,设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以国师八思巴领之。二十五年,改为宣政院。
即“西魏废帝”。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源见“苏耽”。指苏仙公院中之井。传说此井之水和橘叶可治疫病。《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元殊苏井诸家树,亦非李氏千头奴。”【词语苏井】 汉语词典:苏井
①唐天宝五年 (746) 改真符营置,为昭德郡治。治所在今四川茂县西北。乾元元年 (758)为真州治。后没入吐蕃,废。②唐天宝八年 (749) 改华阳县置,属京兆府。治所在黎园北 (今陕西洋县北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