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学馆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二月由原刑部律例馆改设,隶法部。为法部在职人员学习研究法律的机构。课程主要有大清律例、刑法、商法及各国法律等。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二月由原刑部律例馆改设,隶法部。为法部在职人员学习研究法律的机构。课程主要有大清律例、刑法、商法及各国法律等。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一卷。元金涓撰。涓字德平。生卒年不详。义乌(今属浙江)人。本姓刘。先世避吴越王钱镠嫌名,改为金氏。曾从许谦学经学,从黄溍学文章。为虞集、柳贯所知,荐于朝,皆辞不就。明初州郡辟召,亦不就。所著有《西湖》
【介绍】:明苏州府昆山人。博览典籍。正统中尝任滦州知州。临民得体。
一卷。明末清初人程正揆撰。程正揆初名程葵,字端伯,号鞠陵,又号清溪道人,湖北孝感人,为明崇祯进士、翰林,书画家。程正揆弘光时以谕德降清,授光禄寺丞,官至工部侍郎。著有《清溪遗稿》、《读书偶然录》。《甲
同“忆莼鲈”。明张煌言《答纪石青年丈》诗之五:“已知世态供谈虎,岂为微名重忆鲈。”【词语忆鲈】 汉语词典:忆鲈
“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的简称。
清乾隆三十八年 (1773) 置,属甘肃省。治所在巩宁城 (今新疆乌鲁木齐市西郊)。辖境相当今新疆乌鲁木齐、克拉玛拉、石河子、昌吉、吉木萨尔、阜康、米泉、呼图壁、玛纳斯、沙湾等市县地。光绪十年 (18
南宋宝祐二年 (1254) 建,在今四川盐亭县东北。《续资治通鉴》: 南宋宝祐二年 (1254) 二月,“余晦遣都统甘闰以兵数万城蜀要地紫金山,蒙古汪德臣选精卒衔枚夜进,大破之,闰仅以身免,城遂为蒙古
一卷。清章静宜(约1671年前后在世)撰。章静宜,字湘御,吴县(今属江苏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中,为诸生。从学于宋实颖,与吴伟业酬唱。著有《吾好遗稿》。是集收诗三百余首。前列近体诗,后为古体诗。
【生卒】:?—1646【介绍】:明末清初山东嘉祥人。明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崇祯末,官至凤阳总督,坐事罢。降清授偏沅巡抚,以战事无法赴任,暂留武昌。顺治三年,始进驻荆州。后坐事降级致仕,寻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