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大臣
官名。清末管理全国教育行政之最高长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正月,为推行近代新式教育,设管理官书局大臣。二十四年五月,改称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二十七年称管学大臣。二十九年正式称为学务大臣,共三人,均为兼职。负责整饬各省学堂,编订规制,考察学务,审定教科书,任用教员,选录毕业生,综核各学堂经费等一切有关教育之事。辖专门、普通、实业、审订、游学、会计六处。三十二年,学部成立后撤销。宣统三年(1911)又改学部尚书为学务大臣,作为学部之最高长官,掌劝学育才,稽颁各学校政令。
官名。清末管理全国教育行政之最高长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正月,为推行近代新式教育,设管理官书局大臣。二十四年五月,改称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二十七年称管学大臣。二十九年正式称为学务大臣,共三人,均为兼职。负责整饬各省学堂,编订规制,考察学务,审定教科书,任用教员,选录毕业生,综核各学堂经费等一切有关教育之事。辖专门、普通、实业、审订、游学、会计六处。三十二年,学部成立后撤销。宣统三年(1911)又改学部尚书为学务大臣,作为学部之最高长官,掌劝学育才,稽颁各学校政令。
即今河北泊头市西北郝村镇。清同治 《畿辅通志》 卷49交河县图: 北有郝村镇。在河北省泊头市北部。面积93平方千米。人口3.6万。镇人民政府驻郝村,人口 1250。明永乐年间山西洪洞郝姓迁此建村,故名
八十卷。李延寿(见前篇)撰。李延寿之父李大师在隋末参加窦建德政权,任尚书礼部侍郎,后来失官转而著史,未完成而逝。李延寿继承父志编史。《南史》、《北史》是属于私人编撰一个时期的纪传体通史。李延寿在太宗贞
【介绍】:唐宗室。宣宗大中九年,为万年令。十二年,自蔡州刺史贬邵州司马。懿宗咸通中,为桂管观察使。九年,检校右散骑常侍、湖南观察使。
【介绍】:清江苏吴江人,字飞畴。张璐次子,张登弟。继承父学,亦以医名。于《伤寒论》尤有研究。曾与兄参订其父所著《伤寒缵论》、《伤寒绪论》。有《伤寒兼证析义》。
源见“青蚨”。指用来增值的本钱。《宋史.杜衍传》:“仁宗特召为御史中丞,议常平法曰:‘州郡阙母钱,愿出官帑助之。’”【词语母钱】 汉语词典:母钱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西域龟兹国置,员一人。见《汉书·西域传》。官名,汉代西域龟兹国等设此官、为低级军官,掌领兵作战。《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大都尉丞、辅国侯、安国侯、击胡侯、却胡都尉、击车师都尉、左右将、左右都
二卷。明皇甫濂(1507~1560)撰。旧本题皇甫涍撰,但考《明史·艺文志》及《江南通志》均有皇甫濂《逸民传》二卷,传写误笔,皇甫涍为皇甫濂兄。皇甫濂,字子约,一字道隆,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明嘉
【介绍】:见苗晋卿。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委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经普通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二、在国内或认可的国外警官学校毕业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