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税一
汉代封建国家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土地税的一种税率,即每亩征收常年收获物的十五分之一。据《汉书·食货志》,汉初“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实行未久,又有增加。惠帝即位,又恢复十五税一。文帝时,多次下诏减免田租。景帝二年(前155)由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成为定制。
汉代封建国家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土地税的一种税率,即每亩征收常年收获物的十五分之一。据《汉书·食货志》,汉初“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实行未久,又有增加。惠帝即位,又恢复十五税一。文帝时,多次下诏减免田租。景帝二年(前155)由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成为定制。
即“肃慎”。
【生卒】:570-578名恒,纬长子。后主武平元年(570)立为皇太子。577年即皇帝位。旋被周军俘获,至长安被杀。(,参见《北史》)
【介绍】:唐代诗人。洹水(今河北魏县西南)人。生卒年不详。杜正伦五世孙。贞元五年(789)进士及第。元和中,为万年令。与李益、广宣联句二首。授户部郎中。历刑部郎中、谏议大夫。出为振武节度使。以工部尚书
官制术语。即在金质的印柄上系有紫色的绶带,其文作“某官之章”。简称金紫。标志较高官阶。晋、南朝规定: 三公、诸开府位从公者,三品以上将军皆假金章紫绶,公侯五等及贵嫔、夫人、贵人亦假金章紫绶,唯郡公假金
书名。简称《皇舆西域图志》、《西域图志》。清官修地方志。始纂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二十七年博恒等纂成初稿,四十七年英廉等增定为今本。四十八卷,另有卷首四卷。卷首为乾隆帝关于西域之题咏和记事,正文
【介绍】:元明间人。元末从张士诚,屡谏不听,遂归隐海滨。明太祖灭吴后,屡征不出。被遣戍辽阳十年,赦还。
【介绍】:明常州府武进人,字仲舒。有《尧山堂外纪》、《尧山堂八朝偶隽》、《长安客话》。
1138—1193南宋德顺军陇干(今甘肃静宁)人,字仲烈。璘子。以荫补官。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军进攻关中,为中军统制,从父御敌,参与秦州争夺战,以功擢熙河经略安抚使。次年,瓦亭之战,又败金军,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卷。清王柏心撰。王柏心(1798-1873),字子寿。湖北监利人,道光进士,授刑部主事,旋辞官归里。博涉经史,肆力诗古文辞,林则徐以“国士”许之。曾为张亮基、胡林翼等筹划军务、政务,屡出奇计,深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