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沆
北宋吉州永新(今属江西)人,字冲之。天圣进士。累迁知衡州,严治大姓伪券夺田。历三司度支、户部判官、知制诰等。坐使契丹醉骂馆伴,出知潭州。又降知和州,徙江州。再知潭州,兼安抚使,镇压湖南瑶人起事。皇祐三年(1051),参知政事。至和元年(1054),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建请杜绝近臣保荐辟请、陈丐亲属、叙劳干进之弊。又行御史迁次之格,满二岁者给知州,以抑言者。嘉祐初,张异劾其挟私出御史,罢相,出知应天府,徙陈州。
北宋吉州永新(今属江西)人,字冲之。天圣进士。累迁知衡州,严治大姓伪券夺田。历三司度支、户部判官、知制诰等。坐使契丹醉骂馆伴,出知潭州。又降知和州,徙江州。再知潭州,兼安抚使,镇压湖南瑶人起事。皇祐三年(1051),参知政事。至和元年(1054),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建请杜绝近臣保荐辟请、陈丐亲属、叙劳干进之弊。又行御史迁次之格,满二岁者给知州,以抑言者。嘉祐初,张异劾其挟私出御史,罢相,出知应天府,徙陈州。
宋代宫观官名。熙宁五年(1072),规定武臣横行使臣及内侍两省押班以上领在京宫观为提举,其余以下官为提点。
官署名。简称贵州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贵州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02)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济州等三卫、永平等五镇之俸饷及崇
善《三传》,与思伯齐名。位至国子助教。
简称后。天子的配偶。后宫女官之长。
读音:dǎo山西阳曲有岛氏,因避居岛屿而为姓。(见《姓氏考略》)岛,姓,明弘治举人岛璞。(见《正字通》)
源见“乘鸾”。喻指意中人离去。宋辛弃疾《满江红》词:“人去后,吹箫声断,倚楼人独。”
①指一次,一回。卢仝《寄男抱孙》:“一百放一下,打汝九十九。”②下来一次。杜牧《赠李秀才》:“天上麒麟时一下,人间不独有徐陵。”
五代周显德五年(958)置,治所在汉阳军(今湖北武汉市汉阳城区),北宋熙宁四年(1071)废为县。元祐元年(1086)复置汉阳军。辖境约当今湖北武汉市汉阳区、蔡甸区及汉川县地。元至元十四年(1277)
即“子反”。
《礼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此指四亲庙(父、祖、曾祖、高祖)、二祧(远祖)和始祖庙。后因以“七庙”代指王朝。汉贾谊《过秦论上》:“一夫作难而七庙隳。”南朝 陈徐陵《司空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