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仪北汤天经卷
南诏至元明时期佛教文物。1956年在云南凤仪北汤天董氏“金銮宝刹”中发现,共二、三千册,其中大部分是刻本佛经,小部分为写本佛经。最早的一卷是《护国司法抄》,为南诏晚期郑买嗣时的文物;大理国时期写经有确切年代题记的亦有数种。这批写经绝大部分涉及阿吒力教,是研究这一古老教派的实物资料。在一些经卷中还常有朱笔或墨笔批注,并多以汉字为音符注民族语言,即所谓之“白文”。是研究古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宝贵资料。
南诏至元明时期佛教文物。1956年在云南凤仪北汤天董氏“金銮宝刹”中发现,共二、三千册,其中大部分是刻本佛经,小部分为写本佛经。最早的一卷是《护国司法抄》,为南诏晚期郑买嗣时的文物;大理国时期写经有确切年代题记的亦有数种。这批写经绝大部分涉及阿吒力教,是研究这一古老教派的实物资料。在一些经卷中还常有朱笔或墨笔批注,并多以汉字为音符注民族语言,即所谓之“白文”。是研究古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宝贵资料。
清咸丰四年(1854),云南临安(今建水)回、汉两族为争夺楚雄石羊银矿,发生冲突,云贵总督恒春、云南巡抚舒兴阿密令各州县屠杀回民,事态扩大。六年春,云南各地回民相继起义,马金保起于姚州(今姚安),马复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古代买卖行为所用约券。《周礼·天官·小宰》:“听卖买以质剂”,用木札写上有关文字,分之为二,买卖双方各执其一。买卖人口或牛马,用长券,称质;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称剂。
字尚仁,泰和(今属江西)人。五岁孤,对祖父母以孝闻名。洪武十七年(1384)诏征贤良。他上十便书,大意说刑罚过重,告状风盛行,建议以法律办案理狱。授任谭王府长史,拒不受任,违抗帝意,贬为云南楚雄训导。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建康令。职掌与“延尉监”略同,为高级审判官。梁四班,陈七品。参见“建康三官”。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景运门直班大臣之属员。掌紫禁城内景运门之章奏文移。额定一人,以上三旗每旗设“门主事”轮值。所属有值班门笔帖式五人。
即今新疆阿克陶县西南木吉乡。清宣统《新疆图志》卷4蒲犁:木吉(庄)在“城北四百里”。
【介绍】:唐瀛州博野人。孝女。安祿山乱,被劫徙它州。父亡,间道奔丧,号踊请开墓以视。结庐墓左,手植松柏。母病不饮食,女则终日不视匕箸。母亡,庐墓终身。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吏部官属移往北京。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正统六年(1441)始于南京所置官署加“南京”字,称南京吏部,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署。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太宗天会六年(1128)置于平阳府。宣宗兴定三年(1219)以平阳残破,改置于绛州。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