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文端公遗书
书名。清倭仁(谥号文端)著。十卷。卷一至卷二为讲义、奏疏,卷三为所辑《为学大指》,卷四至卷七为日记,卷八为序、书等杂稿,卷九至卷十为《吏治辑要》、《嘉善录》与《莎车行纪》。另有所辑《帝王盛轨》与《辅弼嘉谟》各一卷,置于卷首。光绪三年(1877)刊行。书中主张墨守程、朱理学,反对陆、王心学,不赞成调和程、朱与陆、王;强调“主敬”和严“天理”、“人欲”之辨。反对言利,谓“辨义、利要如太阿断物”,“丝毫不容相混”(《日记》)。信奉“天人感应”论。
书名。清倭仁(谥号文端)著。十卷。卷一至卷二为讲义、奏疏,卷三为所辑《为学大指》,卷四至卷七为日记,卷八为序、书等杂稿,卷九至卷十为《吏治辑要》、《嘉善录》与《莎车行纪》。另有所辑《帝王盛轨》与《辅弼嘉谟》各一卷,置于卷首。光绪三年(1877)刊行。书中主张墨守程、朱理学,反对陆、王心学,不赞成调和程、朱与陆、王;强调“主敬”和严“天理”、“人欲”之辨。反对言利,谓“辨义、利要如太阿断物”,“丝毫不容相混”(《日记》)。信奉“天人感应”论。
晋谢玄在答叔父谢安“子弟如何使其佳”之问时,以“芝兰玉树生于阶庭”答之。事见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后因以“芝兰”美称他人子弟。杜甫《览柏中允兼子侄数人除官制词因述父子兄弟四美载歌丝纶》:“子
又作“鲁呼争立”。契丹建国初期的王位之争。李胡(清译“鲁呼”),即耶律李胡,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三子,辽太宗※耶律德光弟。自幼得其母淳钦皇后宠爱。太祖时,封“自在太子”,太宗时,授天下兵马大元帅,封“寿
源见“双柑斗酒”。谓春游。清唐孙华《次和酬恺功院长见怀一百韵》:“暂时聊隐豹,暇日共听鹂。”
官名。明朝宦官特务组织东厂置,无定员。高级宦官如各监、司、局掌印太监,司礼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的私臣中亦置。
读音:Dì/Dih【综】 源出不详。四川(59)、北京等地均有此姓。
官名。南宋置,参掌尚书右选之事。
一名柱子崓。在今山东费县西南。金贞祐三年(1215),红袄军首领刘二祖与金兵战于此,被俘就义。
清代杂税之一。系地方政府征自民间当铺之税款。民人开设当铺,需呈明地方官,由地方官转呈布政司发给照帖,按年纳税,汇入奏销册报部。奉天每当年纳税银二两五钱、贵州三两、云南四两,余省每当年纳税银皆五两。
官名。春秋战国置。守城军吏。《墨子·迎敌祠》: “五人有五长。”小吏名,战国时已有此吏。五长,也写作伍长。五人为一“五”,设五长一人。《墨子·迎敌祠》:“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又《墨子
犹挂齿。谈及,提到。韩愈《读皇甫湜公安园诗书其后二首》之一:“区区自其下,顾肯挂牙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