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善后(後)协巡总局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五月设立,是庚子事变后维持京师地区治安的临时性机构。设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下有提调、总办、会办、巡捕官等。总局设文案、营务、发审三处,下设六个协巡分局,各分局之下设若干个巡捕处。次年八月撤销。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五月设立,是庚子事变后维持京师地区治安的临时性机构。设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下有提调、总办、会办、巡捕官等。总局设文案、营务、发审三处,下设六个协巡分局,各分局之下设若干个巡捕处。次年八月撤销。
北魏景明元年 (500) 改博陆县置,属高阳郡。以地居博水之野得名。治所即今河北蠡县。隋属河间郡。唐属深州。五代周属定州。北宋雍熙四年(987) 为宁边军治,景德元年 (1004) 为永宁军治。金为蠡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今安徽巢湖市东北半汤镇。清道光《巢县志》卷8:有半汤铺。在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东部、汤山西南麓。面积44平方千米。人口2.2万。镇人民政府驻半汤,人口1.1万。因汤山有冷、热二泉,汇合后炎凉参半,故名
官署名。明朝置为竹木税收机构,以所收供营缮之费。隶工部。成化七年(1471)始置,于芜湖、沙市、杭州等地。后南京之龙江、大胜港、卢沟桥、通州、白河口等地亦置。计有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龙江(
【介绍】:宋溧水人,字仲和,号竹山。理宗淳祐十年进士。仕至无为军节制官。入元不仕。善书法。有《稽古韵》、《存古正字编》。
同“纳污含垢”。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四节:“所最可痛者,旧病未去,新病复来,日积月深,纳污藏垢,驯至良医束手,岌岌待亡。”欧榘甲《新广东》:“此私会也,人类不齐,流品最杂,为纳污藏垢之巢窟。”见“
①官署名。唐时属太仆寺。长官为监,从六品下。掌牧养陇右群牧牛羊等,以供宴会、祭祀及尚食局取用,每岁与典牧署分月供给。其地在冯翊(治今陕西大荔)南。中唐后成为重要育马场之一。唐末废。宋乾德三年(965)
读音:Guānbān【综】 佤族姓。世居云南西盟永广寨,系以祖名为姓(160)。
【介绍】:见刘邺。
官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都水监舟楫署置四员,从九品上,掌监诸州漕运至京(长安)都(洛阳)往来之隐失; 玄宗开元二十六(783)废。河渠署亦置十员,从九品上,代宗大历(766—779)后省。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