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田
官田之一种。系政府拨给地方书院之田地,以充师生束脩膏火之资。宋代书院大兴,朝廷多赐田亩。后代均沿之。清代拨给练勇屯丁子弟义学之田,亦包括在书院田中。
官田之一种。系政府拨给地方书院之田地,以充师生束脩膏火之资。宋代书院大兴,朝廷多赐田亩。后代均沿之。清代拨给练勇屯丁子弟义学之田,亦包括在书院田中。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因以孝、 悌、睦、 婣任、 恤、 忠、 和“八行”取士,令诸州添差八行教授,以八行中选者充任。八年,令止许添差大藩,不预职事,后许与学生讲学。宣和二年(1120),
【生卒】:1730—1798【介绍】:清浙江嘉善人,字东白,号南明,一号秋汀。监生,官至四川盐茶道,署布政使。能诗。书法仿董其昌,为川人所珍。
①官名。原为土官兄弟子侄等人的称谓,后渐变为官称。有自称为土舍者,有由土官降职改授或土目因功升迁者,多由官府颁给印信、号纸或委牌,亦有不颁给印信、号纸的。无职衔品级。云南阿邦乡土舍陶顺祖,原为土守备,
律令文书。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永徽二年(651)将所定格分为两部,一曰留司格,一曰散颁格。留司格留在尚书省,为诸司日常所用
人死后,是非功过才能断定。《晋书.刘毅传》:“丈夫盖棺事方定。”唐代杜甫《自京赴奉先咏怀》诗:“盖棺事则已,此志常觊豁。”唐代韩愈《同冠崃》诗:“行矣且无然,盖棺事乃了。”后亦作“盖棺论定”。其他 意
《后汉书.皇后纪赞》:“班政兰闺,宣礼椒屋。”李贤注:“班固《西都赋》曰:‘后宫则掖庭椒房,后妃之室。……披香、发越、兰林、蕙草。’兰林,殿名,故言兰闺。”原指汉代后妃居室,后用为泛指女子居室。唐王勃
又作多金。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塔河县西北盘古河东。《清太宗实录》卷51:崇德五年(1640)二月,萨穆什喀等讨伐博穆博果尔叛乱,“有铎陈、阿撒津、雅克萨、多金四木城,拒敌不降,因令右翼梅勒章京率兵来助”。
【生卒】:1714—1755【介绍】:清湖南善化人,字昆甫,号壶庄。乾隆九年举人,官国子监助教。少负文名。有《罗洋诗文草》等。
在今江苏丹阳县延陵镇西。《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赤乌八年(245),陈勋开破岗渎,“自小其至云阳西城”,即此。在今江苏省句容市东南南唐庄。《三国志·吴书·孙权传》:赤乌八年(245年),“遣校尉陈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