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北京专约
即《中日北京专条》。日本讹诈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同治十三年(1874)春,日本借口琉球船民在台湾遇难事件,发兵侵台,遭当地人民顽强抗击,清政府亦遣兵布防,日本遂在英美支持下转事外交讹诈。同年九月二十二日(10.31),恭亲王奕等与日本特使大久保利通于北京签订该约。凡三条,另附《会议凭单》。主要内容:清政府承认日本此次侵台为“保民义举”;日本退兵;清政府付日本“抚恤”费和在台“修建费”计银五十万两。
即《中日北京专条》。日本讹诈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同治十三年(1874)春,日本借口琉球船民在台湾遇难事件,发兵侵台,遭当地人民顽强抗击,清政府亦遣兵布防,日本遂在英美支持下转事外交讹诈。同年九月二十二日(10.31),恭亲王奕等与日本特使大久保利通于北京签订该约。凡三条,另附《会议凭单》。主要内容:清政府承认日本此次侵台为“保民义举”;日本退兵;清政府付日本“抚恤”费和在台“修建费”计银五十万两。
傍晚;晚上。白居易《秋日怀杓直》:“晚来天色好,独出江边步。”又《问刘十九》:“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又名石膏山。即今山东青州市西南二十五里玲珑山。清魏名世有《游北峰山记》石刻。
至:极限。尽:尽头。 赞美之辞,意谓达到了顶点,无以复加。语出《庄子.庚桑楚》:“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弗可以加矣。”宋.曾季狸《艇斋诗话》:“予观其序(按:指吕
1860—1920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人。青年时出家为喇嘛。光绪七年(1881),还俗袭爵,任哲里木盟副盟长。十七年(1891),因私将洮儿河和归流河流域的荒地放给蒙户,自由开垦,违
官府发给商人运销矾的专买凭证。由榷货务发放,商人持引赴矾场取货运销。南宋时,大引买矾一百斤,输引钱十二贯,另纳头子钱、市利钱、雇人工墨钱二百七十六文;每引加买二十斤,不纳头子等钱。中引买矾五十斤,小引
即洛水。今陕西省洛河。
即“卓其笃”(1382页)。
官名,郡县水池鱼利多者置此官,掌平水收渔税。见《后汉书·百官志》。
1088—1155宋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字光弼。政和进士。初为秀州(治今浙江嘉兴)司录。建炎三年(1129),假礼部尚书,使金,为通问使。金人留不遣,使仕齐国刘豫,不受,流放冷山,后徙燕京(今北京)
一卷。清代陶圻撰。陶圻字甸方,秀水(今浙江嘉兴附近)人。此书是作者关于“为学”、“仁”等儒家学说的论述之作,涉及儒家学说的许多方面,全书反对王守仁学说。有《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