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县令
官名。北魏太和二十三年(499)定制,县令分上、中、下三等,下县令位八品。北齐亦分县令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有上、中、下三等,共九等。故下县令有下上、下中、下下三等,合称三等下县令,皆位八品,而禄秩不同。下上县令岁秩七十匹,下中、下下县令各递减十匹。下上县令有属官、佐史共三十一人,下中、下下县令各递减一人。
官名。北魏太和二十三年(499)定制,县令分上、中、下三等,下县令位八品。北齐亦分县令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有上、中、下三等,共九等。故下县令有下上、下中、下下三等,合称三等下县令,皆位八品,而禄秩不同。下上县令岁秩七十匹,下中、下下县令各递减十匹。下上县令有属官、佐史共三十一人,下中、下下县令各递减一人。
(—cuī)犹等次。白居易《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双阙纷容卫,千僚俨等衰。”
① 六卷。杨文彩撰。其生卒年不详。文彩字治文,宁都(今属江西省)人。明代学者。《书绎》卷首有指略十六条,先儒论二十一条,四十二篇亡书目,然后是《汲冢周书》篇名。其余卷次,一如蔡沈集传。此书体例亦与一般
十二卷 此书为清高宗弘历御批《资治通鉴》,凡七百九十八条,由大学士刘统勋等人于乾隆三十六年(1777年)编次而成。弘历所批,大抵撰者占十分之三,改佥者占十分之七。《四库全书总目》著录此书时以为:“论世
一卷。清邵匹兰(1834-1860)撰。邵匹兰,广东楠溪人,王德馨之妻,在世26年。此书刊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附于其夫王德馨撰《仲兰雪蕉斋诗钞》之后,有其子王而玉、王廷玉作志,共收诗三十二首。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同“点睛”。李光《河山四律》之二:“囊本无金收骏骨,橐犹有笔点龙睛。”
读音:Yǒusū【源】 纣伐有苏氏,见《袁王纲鉴》(63)。
即“大业杂记”。
又作茹拖、鲁多克。即今西藏日土县。“日土”,藏语意为枪叉支架状山上。据说该地有小山形如枪叉支架,故名。1960年改设日土县。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治今西藏自治区日土县日土。1960年撤销,改置日土县。
官署名。 元代置。 隶中政院。 掌办金银��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仁宗延祐七年(1320),改尽纳中宫。秩正四品,置都提举一员领之,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