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夜光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鞋主则不吉。故孩童均惧之,每“藏鞋灭灯而宿”,各户还“悬筛于厅壁或阶庭之间”,以使夜光鬼数筛孔,忘记穿鞋,待鸡鸣报晓时遁去。“夜光未知何鬼,而或药王之音转也”。因药王貌丑,可用来吓小孩,哄其早睡。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鞋主则不吉。故孩童均惧之,每“藏鞋灭灯而宿”,各户还“悬筛于厅壁或阶庭之间”,以使夜光鬼数筛孔,忘记穿鞋,待鸡鸣报晓时遁去。“夜光未知何鬼,而或药王之音转也”。因药王貌丑,可用来吓小孩,哄其早睡。
晋朝、南北朝皆封孔子的后裔为奉圣侯。
佛教名词。禅宗临济宗用语。指宾(参禅者)和主(禅师)在问答中考察对方是否掌握禅理的四种情况。如宾较主更能体会禅宗教义,称“宾看主”;反之,称“主看宾”。如宾与主均具有很高的宗教素养,宾“悟”同于主,同
见“且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满洲源流考》作纳尔吉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可成哥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支流纳尔吉河流域。《明实录》中又记永乐
后(後)即“南唐后主”。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吕氏春秋.长见》:“晋平公铸为大钟,使工听之,皆以为调矣。师旷曰不调,请更铸之。平公曰:‘工皆以为调矣。’师旷曰:‘后世有知音者,将知钟之不调矣。臣窃为君耻之!’”师旷,字子野,史书无传,春秋晋国著
【介绍】:明人,字景润。由乡贡授知县。洁己守法,不事迎谒,由是忤权贵,调知新会,有政绩,后谢事归。
【介绍】:唐代诗僧。江南人。生卒年不详。大中前后在世。曾居于九华山。与罗邺有唱酬。《宋史·艺文志三》著录《九华山记》二卷、《九华山旧录》一卷,并佚。《全唐诗》存诗二首。事迹见《唐诗纪事》卷七四。
《文选》卷二十七,三国魏武帝(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三国魏.曹操《短歌行》中有咏乌鹊绕树夜飞、无枝可依的诗句。后因用为咏客居无所投奔和依托之典。唐.李华《海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