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屯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纳粮六石,不分等级,与兵屯一样计亩纳粮。有携家眷者,另给地5亩,自行开垦,不纳粮税。服刑期满,愿留者可转为民屯。参见“兵屯”(1098页)、“民屯”(666页)。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纳粮六石,不分等级,与兵屯一样计亩纳粮。有携家眷者,另给地5亩,自行开垦,不纳粮税。服刑期满,愿留者可转为民屯。参见“兵屯”(1098页)、“民屯”(666页)。
古代礼制中宗庙的排列次序《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郑玄注:“自始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即始祖居中,以下子孙分别排列左、右,左昭右穆。始祖之子为昭,始祖之孙为穆,始祖孙之子又为昭,始
1361—1396明贵州水西人。彝族。贵州宣慰使陇赞霭翠之妻。洪武十四年(1381),夫死,子幼,代子袭宣慰使职。十六年,受贵州都指挥马烨挞辱,隐忍不叛。次年入朝诉马烨罪,朱元璋慰之,惩马烨。归后表示
又作忽鲁哈卫。明永乐七年 (1409)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后改忽鲁爱卫。明永乐七年(1409年)置,治今黑龙江省依兰旧城。辖境约当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流域。属奴儿干都司。十三年改忽鲁
一卷。清方显(?-1741)撰。方显,字敬斋、周谟,巴陵(今湖南岳阳)人。历任湘乡县教谕、广西恭城知县、贵州镇远知府、贵州按察使、四川布政使、巡抚。该书载作者奉命讨苗事。雍正四年(1726),贵州苗族
即木乃奚。在今伊朗北部里海南岸。《元史·太祖纪》:十七年(1222)春,拖雷“还经木剌夷国,大掠之”。
即今四川重庆市巴南区铜罐驿下游猫儿峡。《清一统志·重庆府》 引《元统志》:“栖真洞在巴县西八十里大茅峡内。相传昔茅君升仙于此,故名其峡曰大茅,洞曰栖真。”
元至正十七年(1357)朱元璋改常州路置。治武进县(今常州市)。属江南行中书省。明洪武中直隶京师(永乐后直隶南京)。辖境相当今江苏常州、无锡、武进、宜兴、江阴、靖江等市地。清顺治初属江南省,康熙后属江
清代内、外蒙古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内、外蒙古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游牧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内外蒙古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库伦办事大臣协同外蒙古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内
又名巅塘关。云南腾越九关之一。在今腾冲县境内。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置。为边防土弁驻屯之所。土把总刘姓,世职。清因之。
六卷。清李式谷(详见《易经衷要》)撰。式谷深于经学,撰有《五经衷要》七十二卷,该书是其中的一种。第一卷为隐公、桓公,第二卷为庄公、闵公,第三卷为僖公、文公,第四卷为宣公、成公,第五卷为襄公,第六卷为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