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边政通考
书名。陈炳光编撰。民国二十三年(1934)出版。共20章,分两篇。第一篇叙述理藩院的执掌、官吏、机构、职责;第二篇分别叙述疆域、封爵、喇嘛封号、设宦、户丁、耕牧、赋税、兵制、边务、会盟、朝觐、贡献、俸禄、廪饩、捐输、燕赉、优恤、仪制、禁令、刑法。材料根据《大清会典》边政部分。颇便于查阅。
书名。陈炳光编撰。民国二十三年(1934)出版。共20章,分两篇。第一篇叙述理藩院的执掌、官吏、机构、职责;第二篇分别叙述疆域、封爵、喇嘛封号、设宦、户丁、耕牧、赋税、兵制、边务、会盟、朝觐、贡献、俸禄、廪饩、捐输、燕赉、优恤、仪制、禁令、刑法。材料根据《大清会典》边政部分。颇便于查阅。
①指一般官吏。《尚书·商书·盘庚》: “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②指专司某一职事的随从官员。《周礼·天官·大宰》:“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郑玄注:“执事,
地契、房契等重要附件。表示土地、房屋交易已经官方登记,并已缴纳税款。元时行用全国统一印行的官板契纸。明中叶废官板印纸,颁行官板户部契尾,分大小两纸,大纸附粘于地契、房契,作为付给买主的凭证,小纸留官府
即“吴王僚”。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政堂省司政(比唐官仆射。一说《高丽史》记“渤海礼部卿大和钧均老司政大元钧,”其中“均”为衍文,老与司政连读,即其为“老司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
侯为秦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第二级,在这一级中,以功大功小、食户多少不等。十万户侯,意即该侯的食邑是十万户的税租。《汉书·陈胜项籍传》:“番君将梅鋗功多,故封十万户侯。”
即今江西吉安市东南陂下村。1931年中央革命根据地所置公略县后曾迁治于此。
?—1416明代初期瓦剌族首领。15世纪初,与太平、把秃孛罗分领瓦剌诸部,屡与东蒙古鬼力赤、阿鲁台等作战,争取对整个蒙古的统治权。永乐六年(1408),遣使至明廷贡马,并“请印信封爵”。次年,受明封为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由总务处管辖,主办文件收发、器物保管、造具巡官长警饷册与招募巡警的花名册,置巡官五人,巡长二人,巡警九十人。
同“梁岳颓峻”。唐黄滔《祭崔补阙》:“芝焚兰爇,梁坏山颓,虽人生之有定期,实土德之为不幸。”【词语梁坏山颓】 成语:梁坏山颓
官名。北宋置,为内侍省属官,以内侍官在内殿崇班以上者充任,位副都知下,分掌往来国信所、军头引见司、翰林院等部门之事。元丰改制,为内侍职事官,正六品。南宋沿置。辽亦置。